一、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 |
1 | 宁波洞桥垃圾焚烧发电新建项目2024年度环境保护检测服务采购 | 合同签订后,以招标人通知进厂开展服务之日起1年。 | 2024年度环境保护检测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 | 478140元 |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2.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良好商业信誉。
2.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2.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4近三年内在招投标等活动中没有不良行为记录,且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列入各项记录名单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2.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3.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8日09时00分至2024年5月1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3.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3.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3.4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并及时下载本项目修改、补充、答疑文件及相关附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3.5未报名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3.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4年5月15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城投分平台(宁波鄞州区和济街68号6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5月15日9时30分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城投分平台(宁波鄞州区和济街68号6楼)进行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六、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10000元整;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采用电子保函
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5月14日15:00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 (或电汇) 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zwb.ningbo.gov.cn/)
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buci.com/)
八、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洞桥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刘工
联系电话:0574-83866524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宣裴村宁波洞桥环保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锦晟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龚锦钏
联系电话:0574-65236655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金隅大成时代5号楼4楼
监管单位: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监管电话:0574-89284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