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制度,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综合分析和评审,评选出5家入围的设计单位进入定标阶段,现予以公示,入围单位如下【根据投标单位(联合体以牵头单位为准)名称的字序笔画数,由少到多排列顺序】:
序号 | 投标单位 |
1 | 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LIU XIANG DESIGN,INC,Washington DC USA |
2 | 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阿海普建筑设计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
3 | 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CKDESIGNWORKS&中国建筑上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4 |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5 |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艾奕康设计与咨询(深圳)有限公司(AECOM)&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招 标 人: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15号
联 系 人:贺志刚 联系电话: 0575-88011976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
地 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18楼
联 系 人:谢海宁、张幸
联 系 电话:0571-87316201、13588039506
说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相关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招投标职能管理部门(职能处室): 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1209室 电话:0575-88014732
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投诉受理职能处室:督查处电话:0575-88207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