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JSA20008周巷镇周巷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新周塘公路道路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周巷镇]发布时间:2020-01-17

(编号:jsa20008)周巷镇(周巷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新周塘公路道路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0-01-17 10:46:28 阅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周巷镇(周巷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新周塘公路道路改造工程监理已由慈发改审批【201919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慈溪市周巷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周巷镇。

2.2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对新周塘公路按二级公路标准进行改造提升,东起芦庵公路,西至周庵公路,全长2472米,设计桩号 kl 0+094 ~kl 2+566;主要改造内容包括道路改造:原道路加两侧不等距离建筑退界进行统一改造;桥涵改造:现有桥涵下部结构保留利用,仅对上部结构拆除重建,跨径布置与原有桥梁一致。工程造价约6300万元。

2.3计划施工工期:12 个月(同施工工期保持一致)。

2.4招标范围:道路、桥涵、同步改造各类管线、标志标线、交安设施等附属设施,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5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本项目共1个标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其中施工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具备交通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有公路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年及以上公路工程监理经历,60周岁以下,无在建项目。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录。

4投标申请方式、时间

网上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位进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市级平台)中用数字证书(ca)登录获取招标文件。获取前投标''位须进行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和申领“数字证书”。公告发布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资料为电子招标文件(内容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施工图等。招标资料每套售价50元,在开标时收取,售后不退。获取截止时间至2020123170分。只有从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位才能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2 13 日上午930分,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第二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以任选以下其中一种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一:

投标保证金 2 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到账截止时间 2020 2 12 17时前。【为使投标''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信息与投标人信息相符,请各投标''位采用网银(不能走同城)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人: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

号:201000228967189000133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二:

投标保证保险金额 2 万元,通过保险保''的形式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支公司投保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支公司投保,且保''必须有效,保''出具截止时间2020 2 12 24时前。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三:

投标保证担保金额 2 万元,通过保证担保的形式由慈溪市正大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投标保函,且投标保函必须有效,投标保函出具截止时间 2020 2 12 24时前。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http://cixi.bidding.gov.cn/)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8.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3办理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服务指南。

9.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慈溪市周巷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周巷环城北路428 址:慈溪市青少年宫北路1288

联系人:胡佳毅 人:许建钶

话:0574-63720211 话:0574-63976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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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条件)

项 目

备 注

资 质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基础信息录入并经审核通过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

项 目

备 注

业 绩

/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

序号

监理岗位

资格要求

数量

备注

1

总监理工程师

1、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监理资格,具有公路行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二级公路及以上沥青路面新(改)建工程或大中修项目的总监或副总监(或只设置一级监理机构的驻地或副驻地)职务1周年及以上,年龄60周岁及以下。

2、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完

成基础信息录入并经审核通过。

1

自有

人员

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主要监理人员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监理资格证书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以上信息按规定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公开,并提供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结果的打印件,不公开或不一致或未附查询结果的打印件的,以上信息不予认可。

2、主要监理人员的监理经历按规定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公开,并提供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的结果打印件,未提供信息公开的打印件或提供的信息公开打印件不一致的,其监理经历不予认可。

3、自有人员指在投标人岗位登记的人员。投标人自有人员应提供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的结果的打印件,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其作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情况不予认可。

4、企业法定代表人(如为监理甲级资质,则还包括其资质证书(副本)上列明的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不能在本项目任职。“在建项目”的起止时间界定:监理合同段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合同段所辖施工标段均通过交工验收之日(或监理合同解除之日)止。如总监理工程师已经更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项目业主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并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更新完成该人员登记,否则更换前后的总监理工程师均视为有“在建项目”。

5、主要监理人员均须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监理行业协会核发的《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合格证书》、《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合格证书》,其中201211日以后获得交通运输部监理资格证书的监理工程师无须提供《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合格证书》、《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合格证书》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

6、主要监理人员根据交通运输部最新信用评价结果,监理工程师个人评价周期内累计扣分在24分(不含)以下。

7、投标人可登陆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监理企业用户注册,并按宁波市交通运输局要求报送有关信息。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项 目

备注

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近三年(自 2017 7 1 日以来),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其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受贿行为构成犯罪(由招标人在定标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内容显示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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