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达立交南停车楼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省[位于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演达横二路西50米附近]发布时间:2019-08-21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演达立交南停车楼项目已由惠州市惠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同意备案(项目代码:2019-441302-54-03-047617,项目业主为惠州交投路桥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30%、商业贷款70%,招标人为惠州交投路桥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演达立交南停车楼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

    2.2 招 标 人:惠州交投路桥投资有限公司

    2.3 项目地点:位于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演达横二路西50米附近

    2.4 项目规模:总规划用地面积5317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01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249平方米;计容积率面积13717平方米,其中配套服务用房面积2711平方米,停车楼面积1097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面积61平方米,消防控制室面积27平方米,公共厕所面积80平方米,配电房面积133平方米;架空面积55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面积483平方米,容积率2.58;总建筑密度38.0%;停车位400个。采用垂直移动类停车设备,车位规模为392个,车库长62.4m,宽18.6m,1号楼占地面积为861.7m2,2号楼占地面积为1156.92m2;车库停车楼共9层,24m高,地下室1层,出入口1层;层高为2.4m(2-3层层高2.8m);首层部分层高为3.9m。

    2.5 项目概算:本项目概算人民币10231.08万元,本次招标部分建安费2986.41万元、设备购置费1480万元、设计费81.33万元。

    2.6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本项目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以及其他配套设计和安装、设备选择、采购、运输及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和最终交付运行、取证、保修等,本项目服务期至质保期结束。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包括不限于建筑、结构、装修工程(不含二次装修)、给排水、消防、电气(不含高压外线工程和高低压配电工程)、智能停车设备及系统、交通引导、控制室、绿色建筑、节能、人防等内容)

    2)施工范围:完成项目实施阶段工程建设,各项系统的安装与调试,直至工程竣工验收、按规范及政府规定的各项专项验收、项目移交(交钥匙)、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缺陷保修等;具体内容为按照设计文件完成本项目包括不限于建筑、结构、装修工程(不含二次装修)、给排水、消防、电气(不含高压外线工程和高低压配电工程)、智能停车设备及系统、交通引导、控制室、绿色建筑、节能、人防等内容及其它为完成本项目功能的附属工程施工。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办理项目所有与工程报建工作和证件包括配合业主方办理市政配套相关申报及审批、取得工程合法实施所需的各项政府批准文件(特种设备施工告知等)

    3)设备采购范围:车库机械设备、停车设备结构件及防火涂料、软件系统等(具体以初步设计和概算内容为准)的生产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培训、验收。

    2.7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1)设计工期35日历天。自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1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

    2)施工工期(含设备安装及调试)330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以监理颁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8质量要求:设计、设备采购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进行设计、设备采购,同时满足初步设计的指标和设备的技术参数要求。施工质量要求为合格。

    2.9资金来源:建设''位自筹资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相应的设计、采购及施工能力,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资格条件如下:

    3.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3.2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录入信息);

    3.3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用信息登记)

    3.4设备资质: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类别: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许可类别:安装];

    3.5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6拟派驻施工现场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项目经理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省外须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2人;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员2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由不超过三家''位组成。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资质企业,联合体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

    4. 报名方式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设计、施工资质企业进行网上报名即可,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具备上述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电子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公共资源相关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府〔2014〕167号)。

    设备资质企业不需进行网上报名,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要求在评标时进行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按本工程总造价的2%确定,最高不超过50万元),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1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1)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投标保证金将在按规定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未中标的投标人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中标人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5.2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的:

    1)采用上述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独密封递交,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且投标人应按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要求上传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扫描件(采用电子保函、电子保证保险的,应当采用电子数据形式上传),否则投标无效。

    2)未中标的投标人上述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原件将在按规定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退还给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在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退还给中标人。若投标人未领回上述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的,则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采用保险形式的,保费应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出。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4)采用上述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6.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7. 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7.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7.3现场递交书面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7.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7.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7.6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8. 其他事项

    8.1 按照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惠州市发展改革局、惠州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补充通知》(惠市规建〔2010〕7号)文件规定,凡存在重复报名、报名后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不递交投标书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8.2 本次招标活动及与本次招标活动相关的所有文件所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3 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归招标人所有。

    8.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交投路桥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鹅岭西路53号

    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15766682043

    招标代理''位: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花边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201

    联系人:彭先生/任先生 联系电话及传真:0752-2689359

    交易场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6楼

    联系电话:0752-71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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