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分中心开发区部分小区基础设施维修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开发区]发布时间:2020-07-10

(溧水分中心)开发区部分小区基础设施维修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0-07-10 08:58】我要打印【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编号: als200450-01z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发区部分小区基础设施维修工程项目已由南京市溧水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开发区部分小区基础设施维修工程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溧审批投许[2020]1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7229.65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7229.65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溧水开发区
2.1.2工程规模: 项目位于开发区,范围包括景观提升面积约3万㎡、机动车位改造面积约2万㎡、路面维修改造面积约5万㎡、照明及监控维修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开发区天人佳园、美丽新城、美丽新苑、金东城世家东园、琴韵华庭、中源阳光城、北宸新苑、珍珠佳苑、空港新苑小区的大门改造、照明及监控进行维修改造;开发区天人佳园、美丽新城、美丽新苑、金东城世家东园、琴韵华庭小区的机动车停车位进行改造;开发区美丽新城、美丽新苑、金东城世家东园、中源阳光城小区的路面进行维修改造;开发区天人佳园、美丽新城、美丽新苑小区等35个小区的非机动车停车棚建设。
2.1.3合同估算价: 6750.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0年08月2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0年09月2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02月20日
2.2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全部工作。(1)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二次深化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所有的设计费用包含在此次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评审费、会务费、会场租赁费、设计驻场费及其他一切费用)。(2)施工内容: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土建及安装工程、附属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同时包含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项目施工及协调、手续的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编制竣工图文件、质量保修期内保修等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
2.3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如是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证书)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具有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5 年 7 月 1 日(含)以来在投标人单位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建工程(厂房除外)工程总承包业绩并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5 年 7 月 1 日(含)以来在投标人单位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建工程(厂房除外)施工业绩并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5 年 7 月 1 日(含)以来在投标人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建工程(厂房除外)工程设计业绩并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二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认定标准:备注:、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8、项目管理机构: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具有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具有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证书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3)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证书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注: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1月-2020年6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3.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投标申请人是非联合体或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施工的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4)投标申请人是非联合体或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施工的企业应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5)投标申请人是非联合体或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施工的企业:投标企业开标截止时间前需到溧水区城建局领取2019年下半年《溧水区政府投资项目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合格表》(办理部门:溧水区城建局市场监管科)。(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6)投标申请人是非联合体或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施工的企业如是溧水区外地企业开标截止时间前须到溧水区城建局建管站办理《外地施工企业进溧承揽单项工程登记表》(咨询电话:025-57205497)(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7)投标人各成员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诚信投标承诺书》。(注:《诚信投标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方有效,法定代表人签章视为无效。若为联合体投标,《诚信投标承诺书》涉及的投标人各成员均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均需签字)。(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8)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各成员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承诺书涉及的投标各成员均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9)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10)投标申请人是非联合体或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施工的企业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承诺书涉及的投标各成员均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2)其他要求: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承诺书中涉及的各人员所属单位均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承诺书中涉及的各人员所属单位均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注:因电子招标文件格式固化,此条以如下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4)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施工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5)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1月-2020年6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4.2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分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周边规划和项目情况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分2:现场调研分析详实、科学、合理。改造提案能解决实际问题。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分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分4: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齐全、准确。优(0.5);良(0.45);中(0.4);差(0.35);无(0)
设计说明分5: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优(0.5);良(0.45);中(0.4);差(0.35);无(0)
总平面布局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3:道路布局合理可行、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4: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5:电动停车棚点位布局合理,满足使用需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及景观功能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及景观功能2: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及景观功能3:监控改造方案合理可行。优(2);良(1.8);中(1.6);差(1.4);无(0)
建筑及景观功能4:照明改造方案合理可行。优(2);良(1.8);中(1.6);差(1.4);无(0)
建筑及景观功能5:非机动车电动停车棚方案合理可行。优(2);良(1.8);中(1.6);差(1.4);无(0)
建筑及景观功能6:小区内部景观充分考虑老小区的特性,满足老小区的景观功能需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2:监控及照明设备造型美观,与周边环境协调统一。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3:电动停车棚建筑造型美观大方,与周边环境协调统一。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结构方案1:小区内部道路结构合理、交通组织优化设计方案及安全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结构方案2:小区内部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园路路基路面结构设计合理可行。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结构方案3:小区电动车停车棚结构设计合理可行,美观大方,经济。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照明设备、监控设备等方案科学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2:是否对技术方案阐述全面、清晰、深刻、生动,且符合相应专业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4%、4.5%、5%、5.5%中确定,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56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满分6分)
3.1 总体概述分: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2分)
3.2 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1分)
3.3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2分)
3.4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1分)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满分3分)
项目管理机构: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外,投标人按下列要求配备项目管理机构:1.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4.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6.智能化专业负责人:具有智能化专业(包括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电气工程及智能化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上述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且不得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兼任。同时满足得3分,否则不得分(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3分)
工程业绩:(满分0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满分0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满分0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8/14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保证金:(1)缴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银行保函。(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账,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水分中心专用账户。(3)投标人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联网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在线联网打印咨询电话:025-68505877、68505828、83727019)。
8.5、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作无效标处理。
8.6、其他要求:1)凡参加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有围串标、挂靠、转包等不良行为的,一律记入不良行为,限制进入溧水市场6个月以上并予以公示;2)招标人将严格核查中标人项目负责人到岗情况,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且无变更手续的,视为不履行投标承诺,招标人将按违约进行清场处理。
8.7、中标人需在发包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0日内,以现金、银行本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银行保函、综合保险的形式按中标价5%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方式: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8.8、本项目对未中标方案无补偿。
8.9、报价说明:1)设计费投标报价=设计费最高限价150万元*(1-设计费下浮率)。2)施工费(含采购费)投标报价=施工费(含采购费)最高限价6600万元*(1-施工费下浮率)。本项目:1)设计下浮率招标人期望值≥6%,即设计费≤141万元;2)施工费(含采购费)下浮率招标人期望值≥6%,即施工费(含采购费)≤6204万元;施工费(含采购费)投标报价>6204万元或者设计费>141万元或者工程总承包费用>6345万元,均视为无效报价,不计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工程总承包报价=设计费投标报价+施工费(含采购费)投标报价。
8.10、评分备注:
(1)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1月-2020年6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需提供,否则不得分。
(3)评分中所有投标项目组人员不可重复计分。
(4)方案设计文件和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形式。暗标文件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5)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100页,篇幅超过100页扣2分。
(6)评分中所有投标项目组人员不可重复计分。
(7)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8)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方案设计文件、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得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如发生综合得分相同的,则按照工程总承包报价低的单位排名靠前,工程总承包报价也相等的,以方案设计文件得分高的优先,如方案设计文件得分相同,则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排名靠前单位。
(9)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两阶段评审。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具体如下: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再由评标委员会对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并由评标委员会中负责设计评审的技术评委各自独立先对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取各评委打分的平均值(当负责设计评审的评委人数超过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60%以上,即得分21分及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如发生得分相同的,则一并入围。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入围的投标人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贝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团山西路8号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交通东路69号天益商贸园1幢7层
邮编:211200 邮编:
联系人:严工 联系人:季彬彬
电话: 电话:02557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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