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拘留所看守所异地新建项目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

所属地区:辽宁省-朝阳市发布时间:2019-08-16

标公告

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朝阳县公安局委托,拟对“朝阳县拘留所、看守所异地新建项目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朝阳县拘留所、看守所异地新建项目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

2、招标内容: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

3、工期:签订合同后10日内开工,工期15天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两个标段:

一标段:朝阳县拘留所异地新建项目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

二标段:朝阳县看守所异地新建项目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是产品的生产商或经授权的经销商;

2、投标人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经销商应提供生产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同类产品的生产经验不得少于3年;

4、近一年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不得少于2项;

5、主要部件产品检测报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要求

1、时间:2019年8月16日至2019年8月20日(北京时间8:30-11:00,13:30-16:00)。

2、报名地点: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朝阳分公司(朝阳市""塔区珠江路三段77号,朝阳县林场院内二楼)

3、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每套人民币500元。

4、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方式递交)。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出具: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如果投标人不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商,须具备制造厂商出具的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

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主要部件产品检测报告;

5)同类产品销售业绩(销售合同)。

注: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两份,经销商应提供生产商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两份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9月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五楼)(朝阳县柳城街道工业园区院内))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六、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朝阳县公安局

联系地址:朝阳大街二段6号

联系人:王庆丰

联系电话:13504214866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朝阳市""塔区珠江路三段77号,朝阳县林场院内二楼)

联系人:刘佳

联系电话:0421-7261179

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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