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107国道巨宁大道旗鼓大道雨污水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所属地区:湖北省发布时间:2019-07-15

咸宁市107国道(巨宁大道~旗鼓大道)雨污水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azx-201907sz-01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咸宁市107国道(巨宁大道~旗鼓大道)雨污水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咸宁市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咸宁市107国道(巨宁大道~旗鼓大道)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咸安发改审批字【2019122(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咸宁市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咸宁市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方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咸宁市107国道(巨宁大道~旗鼓大道)全程约10663m(包含从巨宁大道——宝塔路段长约3160m,宝塔路——三元路段长约1871m,三元路——机电路段长约1105(为保留路段),机电路——桂乡大道路段长约2704m,桂乡大道——旗鼓大道路段长约1823m),配合本次道路改造,两边建设雨、污水管道。项目总投资估算约93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800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雨、污水管网工程,破除现状路面、硬化场地及恢复等。计划工期为15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服务,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造价和进度等全面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其它:

3.3.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足够资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

3.3.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在本''位注册,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3.3.3、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3.4、近五年承建过''项合同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市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截图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招投标信息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

3.3.5、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59.175.169.110/web/index.aspx#)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投标时打印出带二维码的《建筑业企业在鄂投标信息登记表》,且拟派往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为该表中的人员。

3.3.6、近三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被列入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黑榜警示名'';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查询截图。

3.3.7、财务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银行存款及授信余额总和不小于9000万元的证明(提供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或授信余额证明)。

3.3.8、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做出驻场跟踪设计服务的承诺。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派专人驻场跟踪设计服务,否则视为违约,追究相应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9716日至20197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52.132.225:9006/xaweb/,下同),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858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咸安分中心(咸安区浮山办事处青龙路青龙大厦一''元)三楼开标一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咸安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咸宁市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方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咸宁市长安大道70址:咸宁市银泉大道747号财富广场10

编:437000编:437000

人:商局长人:

话:18907249028话:0715-8262829

真:真:0715-8262829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3329511132@qq.com

址: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号:号:

2019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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