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大田县东锦水电站渠道塌方改造工程(渠道部分)(项目名称)大田县东锦水电站渠道塌方改造工程(渠道部分)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田县东锦水电站渠道塌方改造工程(渠道部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大田县太华电厂,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大田县太华电厂,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hxz(明)20301号 ;
2.2建设地点:大田县太华镇甲魁村岬长石洞顶;
2.3 工程规模:工程总投资约64万元;
2.4 最高控制价(第三方审核):636399元;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渠道加固,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
2.6 标段划分:/个标段;
2.7工期要求:总工期30日历天(日历天/月);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2.8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大田县建筑业企业(水利行业)候选名册内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依据田政办[2019]52号文执行);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3.4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 业绩要求:不要求。要求业绩的,业绩是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1万元;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上述被邀请''位携带''位介绍信于2020年2月21日至2020年2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上午8 时30 分至 11时30分,下午 15 时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或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75号岩城信用社四楼采用不记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200元。预算书、电子文档及招标图纸等资料另行发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3月 3 日15时00分。递交地点为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5.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疫情防控期间,进入交易中心办事和进入交易场所参与开标、评标相关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自觉配合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不戴口罩者或出现发热、发烧、咳嗽等症状的人员,谢绝进入交易中心各区域。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定于/在/(踏勘现场集合地点)组织踏勘现场。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定于/在/(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smggzy.cn/smwz/datia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大田县太华电厂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廖先生
地址:大田县太华镇
电子邮箱:/
联系人:廖先生
办公电话:/
传真:/
移动电话:1345986858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吴坚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75号岩城信用社四楼
电子邮箱:/
联系人:小王
办公电话:0598-7222538
传真:/
移动电话:/
监督''位:大田县太华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3616954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