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县魏僧寨镇滩上村等三个村申街东村等四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省发布时间:2019-12-06

馆陶县魏僧寨镇滩上村等三个村、申街东村等四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馆陶县魏僧寨镇滩上村等三个村、申街东村等四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监理已由馆陶县人民政府[2019]-24、[2019]-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馆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馆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馆陶县魏僧寨镇滩上村等三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位于馆陶县魏僧寨镇滩上村、肖村、马栏厂村,共分为5个地块,项目区总建设规模为8.0439m2,项目实施后预计新增耕地8.0439hm2;馆陶县魏僧寨镇申街东村等四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位于馆陶县魏僧寨镇申街东村、申街西村、山材村、前符渡村,共分为20个地块,项目区总建设规模为11.4766m2,项目实施后预计新增耕地11.2766hm2。项目实施地点:馆陶县境内监理服务期限:全部施工工期加缺陷责任期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馆陶县魏僧寨镇滩上村等三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和馆陶县魏僧寨镇申街东村等四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的全过程监理,共分为一个标段,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需包含相应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1)提供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提供近三个月(2019年6月以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需包含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代理人)。
3.1.3信誉要求(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带查询时间的网站截图【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5其他要求(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2)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2-06至2019-12-12,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报名处报名并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12-30 14:30,地点为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馆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光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馆陶县新华街北段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海棠湾9-2-2702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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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闫伟

联系人:宋佳音
电话:

0310-8533022

电话:17332739093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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