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农业产业园园区物联网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市-房山区[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发布时间:2019-07-15

现代农业产业园园区物联网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区财政局发布日期:2019-07-15

1.招标条件

现代农业产业园园区物联网建设项目已由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以房财政采[2019]385号批准,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人民政府委托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理现代农业产业园园区物联网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相关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

2.2建设内容:信息中心建设:主要包括科技管理服务中心设备设施;物联网系统建设:环境监控系统、远程监控系统设备;业务系统建设:展示推介系统建设、智慧农业基础平台、透明链品控系统、电子商务系统、大数据分析系统软件系统/平台。

2.3招标范围:设备采购、软件开发、安装、调试、培训、运行以及相关服务工作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财政预算金额:1973.6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3.3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必须包括销售电子产品和软件开发或生产(如未注明软件开发或生产则还应提供经信委颁发的有效软件企业认证证书);

3.4 投标人须为国家部委创新平台技术转移基地''位;

3.5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6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说明:如投标人已启用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即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3.7投标人须具有有效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3.8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提倡国外及港、澳、台的企业参与投标。

备注:

1)本次招标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特别声明本次招标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4.报名条件及时间:

本次招标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和其它方式的报名。对报名的投标人进行必要合格条件审查,只有在有效报名期内报名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必要合格条件审查,购买招标文件。

各投标人须在公告有效期内【2019年07月15日—2019年07月19日,办公时间每日上午09时00分~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6时00分,(法定

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持有效的''位营业执照(如未注明软件开发或生产还应提供经信委颁发的有效软件企业认证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明文件)、关于经营状态的声明(本次招标公告第3.5条要求的投标人经营状态,声明承诺内容需全部打印在a4纸上,加盖投标''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原件壹份),同时提供本''位报名有效期内“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关于本''位信用详情打印的网页查询扫描件加盖公章、国家部委创新平台技术转移基地证明资料、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核验)及其近期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期指投标报名当月前6个月参加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管理机构社保缴纳专用章)等资料的有效原件和彩色扫描件[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需壹份,证件清晰可辨、信息一致、齐全有效,均须加盖''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须提供原件壹份]到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407室报名。

5.招标相关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2019年07月15日—2019年07月19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持''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盖公章)及其近期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期指投标报名当月前3个月参加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管理机构社保缴纳专用章,彩色扫描件,盖公章)所持资料一套,与报名代理人同一人时,且授权工作内容包括获取相关资料的,可不用重复提交上述资料。在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407室购买招标文件。

5.2纸版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8月06日09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405室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等媒介上发布,未经招标人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人民政府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

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010-89368884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邮 编:102488

电 话:010-89368847

传 真:010-89368096

联 系 人:何术朋、李小川

日 期:2019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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