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委托,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私人银行客户蔬菜供应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招标编号:福顺恒[2019]政招字第a-226号
二、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要求:见附表: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三、最高限价:预算金额作为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四、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 7月15日至2019年 7月23日(""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地点: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楼前台)
五、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包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报名方式如下:1、直接至我司办理。2、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将购买招标文件款汇到本公司账户---兴业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复印件及领取标书登记表(格式详见下表)写明后将扫描件发至(505132919@qq.com),未及时将《领取标书登记表》发送至我公司,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六、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同时应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的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b: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2018年 7月至2019年7月任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2018年 7月至2019年7月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a: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是指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b: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
(3)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信息的;(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信息,并将查询结果(截图)作为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投标文件应附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应附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企业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公章)。
查询结果的审查:、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行贿犯罪信息结果及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信息结果及信用记录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与绝对控股子公司;
(3)均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投标人与采购人之间及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招标代理公司将在评标现场通过天眼查网站(http://www.tianyancha.com)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企业信息查询结果,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若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之间存在上述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相关投标人资格检查均为不合格。
4、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未与交通银行系统发生过诉讼争议。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禁用退库供应商名''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七、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9年 8月5日上午09:00之前递交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楼开标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九、开标时间:2019年 8月5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楼开标室
十、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将问题以书面原件形式(拒绝传真、电邮、电话形式等其它形式)提交(公休、节假日不予接收)。(注: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甲方集中采购活动的,其质疑、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十一、以上如有变更,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网站上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二、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须在第4条规定的时间内到本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应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
十三、采购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16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法:0591-8787474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5楼(就是在福州市孟超肝胆医院正对面,西宏宾馆4、5楼)
项目负责人:吴铮电子邮件:505132919@qq.com
电话:0591-87850812 传真:0591-83768486
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联系电话:0591-83768486
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交投标保证金数额 | 主要服务要求 |
1 | 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私人银行客户蔬菜供应配送服务项目 | 12500元 | 详见第三章 |
报价方式:1、本项目采购折扣率的报价方式 2、投标人报价应考虑市场价格波动,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投标报价,今后在供货期间不再调整报价 3、在供货期间,结算''价=中标人当天种类的''价折扣率 | ||||
配送方式:由中标人负责配送到客户手中 配送范围:福州市区(含马尾地区)、闽侯(上街) 签收''位(或收货人):收货人以采购人提供给中标人的客户联系人名''为准 | ||||
服务时间:一年 | ||||
付款方式: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农场基地当季种植品种进行选配,每月选购产品价格不高于273元(含税价)蔬菜套餐配送服务,具体为每户每周一次、每月4次、每次重量为6斤菜品。付款实行按月结算。""方约定,每月5日为""方对账日(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
注:
1、投标人应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独立合同包为''位。
2、投标人应以包括货物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
3、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没收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 |
账 号:35001896407052506367 | |
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 服务费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湖东支行 | |
账 号:118060100100013747 |
领取标书登记表 招标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公司名称: 联系人:e-mail:所投合同包号: 手机:电话:传真: 邮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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