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濠河景区十一立体花卉布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的2019年度濠河景区十一立体花卉布置工程已由南通市市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资金(城市维护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有兴趣且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环西广场、钟楼广场、西公园绿地。
2.1.2建设规模:环西广场约153 m2,钟楼广场约154m2,西公园绿地约153 m2。
2.1.3招标控制价:118.180793万元
2.1.4工期要求:59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8月1日,竣工日期:2019年9月28日。预计2019年10月25-27日撤除立体花卉、平面草花,2019年10月31日前完成草坪恢复,并须得到发包人确认。竣工后至接到撤除通知期间的维护费(含草花更换)均包含在合同价中,如因上级部门要求,需延迟撤除的,超期两周内所需的维护费(含草花更换)不予另行签证支付,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所示的全部内容,包括:立体花卉布置、成品保护及巡视管理、草花养护、到期后拆除撤场及草坪恢复等发包人要求的所有工作。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只需满足之一即可:
、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位受聘或者执业。即:ⅰ.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ⅱ.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本投标企业任职期间承担过''项工程造价在30万元及以上立体花卉或节日环境布置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职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如施工合同不能充分证明项目负责人在工程中项目负责人身份或工程性质(工程内容)等要求,投标人须另行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非投标人自行证明)。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7 月15 日至2019年7 月26 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7 月26 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
(1)招标文件中存在的遗漏、错误、含义不清甚至多处表述不一致或者前后矛盾情况的,不属于异议,属于疑问,疑问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
(2)异议人对涉及开标事项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3)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的公示期间提出。
采购人 | 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 代理机构 | 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江苏省南通市濠西路19号 | 地 址 | 南通市崇川路1号 |
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人 | 陈娟 |
电 话 | 0513-85092850 | 电 话 | 13962943497 |
传 真 | 0513-85093121 | 传 真 | 0513-85521117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77366378@qq.com |
2019 年7 月15 日
建筑业查询服务
行业资讯
企业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