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大淑村矿瓦斯抽采系统改造管路安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大淑村矿瓦斯抽采系统改造管路安装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占比100.00,招标人为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大淑村矿瓦斯抽采系统改造管路安装
2.2招标范围: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大淑村矿瓦斯抽采系统改造管路安装,敷设dn508管路4848米,拆除高、低压瓦斯管路4578米,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及第六章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c、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1.2业绩要求:近三年必须具有类似工程业绩(2017年1月1日至今,以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3.1.3财务要求:/
3.1.4信誉要求:/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备矿业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2-19 09:00至2020-02-2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中能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3-1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请查看招标公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v1.0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邯郸市高开区联通南路16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王国峰 | 联系人: | 郑利帅、李奔 |
电话: | 0310-5629761 | 电话: | 0319-5728764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
账号: | / | 账号: | 131080020010210042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