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海市第一初级中学食堂新建工程项目二次

所属地区: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凌海市国庆路53号]发布时间:2019-11-06
一、招标条件
凌海市第一初级中学食堂新建工程项目已经由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备案。以凌发改发【2019】3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凌海市第一初级中学,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凌海市第一初级中学食堂新建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凌海市国庆路53号,凌海市第一初级中学学校院内。
2.工程规模:房屋建筑工程:结构:跨度:建筑面积:480.0㎡其中:层数:其他: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2003851001001
凌海市第一初级中学食堂新建工程项目
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228
4.工期要求:2019年12月05日 开工至 2020年07月20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6日8:30至2019年11月11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同时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jgpt.lnzb.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同时在以上两个网上下载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成功后请将网上报名回执''加盖企业公章(此项为档案必存项),以开标现场递交的方式转至招标代理机构项目部。 2、投标保证金10000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四、投标
1.现场投标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10000.0万元
3.开标时间: 2019年11月28日 14:00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9年11月06日 08时30分至2019年11月11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并具备1个或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2、投标人具备符合要求的bbb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上同时发布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吕美玲
姓名:
秦菲菲
''位:
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位:
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职务:
项目经理
职务:
文员
职称:
工程师
职称:
/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凌海市第一初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
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赵胜华
联系人:
秦菲菲
电话:
0416-6980199
电话:
0416-358528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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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吕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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