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拱辰街道办事处渔儿沟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回迁安置房室外雨污水工程资格预审公告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A001020301001

所属地区:北京市发布时间:202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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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内容
房山区拱辰街道办事处渔儿沟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回迁安置房)-室外雨污水工程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房山区拱辰街道办事处渔儿沟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回迁安置房)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京发改(核)[2016]126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北京拱辰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房山新城良乡组团04街区,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地方),出资比例为100%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房山区拱辰街道办事处渔儿沟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回迁安置房)-室外雨污水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北京市房山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专业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房山区拱辰街道办事处渔儿沟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回迁安置房)-室外雨污水工程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 合同估算价454.44359(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房山新城良乡组团04街区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揽范围内的直径1.5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工程内容
2.6其他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资质,近3已完工合同金额455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要求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如果申请人少于7家(含),本工程招标可以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本次申请人资格要求且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007100900分至202007141600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07220900分,申请人应当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上传,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ggzyfw.beijing.gov.cn)上发布,并同时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补充说明

具体内容:/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房山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虹东路36号院1号楼9层901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北塔9010室
联 系 人:刘连增联 系 人:高帅
电话:15810339643 电话:18710185760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745643777@qq.com
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202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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