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兴隆台区商业中心区东部区域交通缓堵治理及附属工程施工

所属地区: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盘锦市兴隆台区鹤翔路、鹤舞路、兴二街、兴三街、兴四街]发布时间:2019-08-20
一、招标条件
盘锦市兴隆台区商业中心区东部区域交通缓堵治理及附属工程施工已经由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备案。以兴行审发[2019]2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市兴隆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盘锦市兴隆台区商业中心区东部区域交通缓堵治理及附属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鹤翔路、鹤舞路、兴二街、兴三街、兴四街
2.工程规模:市政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2003080001001
盘锦市兴隆台区商业中心区东部区域交通缓堵治理及附属工程施工
本项目包含路面拆除改造、雨污水管线改造、智慧路灯改造及绿化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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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19年09月18日 开工至 2019年12月02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位;、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本项目负责人须为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参加本项目投标''位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四、投标
1.现场投标地点: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兴隆分中心二楼开标室(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
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39.0万元
3.开标时间: 2019年09月11日 14:00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9年08月20日 08时30分至2019年08月25日 16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需点击“新网站入口”)》(http://www.lnzb.cn/lnzbtb/)《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盘锦市兴隆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万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签章:
公章
地址:
盘锦市经济开发区兴隆工业园兴盛路2号
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丰裕大厦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冯凯
联系人:
马工
电话:
13842744447
电话:
1580427426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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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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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万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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