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中心校铺设人造草坪工程施工

所属地区:吉林省[为:梅河口市解放街中心校院内]发布时间:2020-07-10

解放中心校铺设人造草坪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项目编号:20200712-gc01-g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解放中心校铺设人造草坪工程施工已由梅河口市教育局以梅教发[2020]3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梅河口市解放街中心校,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项目为解放中心校铺设人造草坪工程施工。铺设总面积7815平方米人造草坪。详情请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2建设地点为:梅河口市解放街中心校院内。2.3计划工期: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9月3日,工期25日历天。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且网上可查。3.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报的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须满足《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7〕9号文件)、《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招〔2020〕8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吉建招〔2020〕13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建筑业“放管服”工作的通知(吉建办〔2018〕27号文件)的规定,否则不予以认定。3.5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无亏损(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即可)。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吉建办〔2019〕8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法人或非法人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局五楼513室(梅河口市滨河南街612号)持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售价500,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39时30分地点为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建设局508室)。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缴纳。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7.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1-82752638邮箱:jstzbc123@126.com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邮编:130051梅河口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5-43702238.联系方式招标人:梅河口市解放街中心校地址:梅河口市东大街772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435-4242267招标代理机构: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硅谷大街3355号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435-4249162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梅河口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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