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一市两县城乡饮水安全工程总水厂设备采购及安装II标二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时间:2019-09-18
喀什“一市两县”城乡饮水安全工程总水厂设备采购及安装ii标(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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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一市两县”城乡饮水安全工程总水厂设备采购及安装ii标(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喀什“一市两县”城乡饮水安全工程已由喀发改农经[2019]32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喀什阳光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总投资约11亿元,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总水厂设备采购及安装ii标(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喀什“一市两县”城乡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范围位于喀什市、疏附县、疏勒县等。主要包括:新建总水厂1座,处理规模22万立方米/日;铺设输水干支管道约83公里(干管54公里,支管29公里),管径1400毫米-400毫米;新建、改建及利用8座分水厂等。

2.2招标范围

具体招标范围为(不限于,详见招标文件):

主要包括本标段图纸所示的总水厂污泥脱水系统设备的采购及安装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述的资质和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相应标段的能力: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包括国内注册的专业制造商、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或经其授权的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投标需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923日起在新疆水利网(www.xjslt.gov.cn)对应的“招标公告”中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10151100时。地点均为新疆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新疆妇女儿童发展中心10楼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及答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日报》、新疆信息网、新疆水利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喀什阳光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南湖路阳光小区中心广场二层

联系人:崔加平

电话:0998-2535087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

联系人:李工

电话:15099516760

2019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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