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526嵊泗枸桔套至岱山洪家门段嵊泗境2019年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2019年嵊泗县国省道大中修工程)重新招标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526嵊泗枸桔套至岱山洪家门段嵊泗境2019年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2019年嵊泗县国省道大中修工程)已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交复【2019】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嵊泗县公路管理局(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嵊泗县分中心招标投标网(http://www.ssztb.gov.cn)、舟山交通(http://www.zsjtw.gov.cn)。
2.项目概况与范围
本次招标的g526嵊泗枸桔套至岱山洪家门段嵊泗境2019年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2019年嵊泗县国省道大中修工程)实施范围:工程起点为枸桔套,终点为石子岙。实施桩号为:ko+000~k1+100、k4+800~k7+900、k33+487~k34+495段,计5.208公里;k0+000~k1+080、k33+487~k34+300段,计1.893公里,路面病害处治后加铺5厘米ac-13c沥青混凝土嵊泗境路段ko+000~k1+100、k4+800~k7+900、k33+487~k34+495段,计5.208公里,沿线护栏升级改造,修复和完善公路养护大中修路段标志标线等沿线附属设施。
本次招标为1个施工标段。施工计划工期:4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类乙级公路养护工程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符合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施工''位均可参加施工标段的投标。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18日~2019年9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的每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4:30~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位介绍信、身份证等原件(同时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同时加盖''位公章)等材料至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嵊泗县分中心(嵊泗县菜园镇东市街22号5楼)洽购招标文件。
4.2施工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施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至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嵊泗县分中心(嵊泗县菜园镇东市街22号5楼)。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并随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其授权代表委任书及身份证原件)出席。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同时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嵊泗县分中心招标投标网(http://www.ssztb.gov.cn)和舟山交通网(http://www.zsjtw.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嵊泗县公路管理局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菜园镇东海路25号
联系人:马驰
电话:13967222232
招标代理人名称:杭州经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舟山市定海区新桥路258号
联系人:邵优辉
电话:15958062006、0580-2038779
传真:0580-2038798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公路养护工程从业''位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二类乙级公路养护工程及以上资质,注册资金与本工程规模相适应。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承诺提供不应少于50万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 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 |
自2014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按一个标段成功的完成一条二级及以下沥青混凝土路面大中修养护工程的施工。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自2016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
注: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法院生效判决书认定的行为和出具的时间为准。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和安全生产负责人)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经理 | 1 | 1、担任过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有公路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及以上证书或公路叁级项目经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任项目 经理。 3、近三年(自2016年7月1日以来),拟委任 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 | 担任过类似工程的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安全生产负责人 | 1 | 具有公路工程安全工作3年以上,并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
注:1、本表中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类似工程经历要求:在按一个标段已成功完成过一条工公路工程大中修养护工程的施工中担任过相应职务。
2、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查为准。
3、3、在建合同路工程工程的开始时间为该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4、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
(1)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其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5、“在建合同工程”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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