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业务技术用房(资产置换)改造项目建设项目已由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业务技术用房(资产置换)改造项目建设项目可行研究报告的批复》(潭发改审【2019】58号)同意建设,建设资金来源湘潭市财政专项安排。目前已具备代建单位招标条件,现就其代建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1 招标人: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
2.2 代建项目名称: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业务技术用房(资产置换)改造项目。
2.3 代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湘潭市雨湖区韶山西路与宾湖路交汇处南侧(原湘潭宾馆所在地)。
2.4 代建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改造总建筑面积16379平方米,其中:业务技术用房10721平方米,附属警训房730平方米,地下建筑4928平方米。室外场地改造面积915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指挥中心、户证大厅、办案用房,窗口用房、信息通信用房、网络安全保卫用房、机要工作用房、刑事技术用房、物证及收缴用房、装备及枪械库、备勤用房、档案用房、警训室等。
2.5 代建范围:采用阶段性代建方式。以经批准的设计概算为投资控制目标,具体代建范围包括实施阶段的设计管理,项目和子项目的招标管理、工程采购管理(含造价)、监理管理、施工管理(含二次装修)、工程款支付管理、竣工结算和竣工验收管理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和保修期满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项目的规划、施工等报建手续办理和与项目建设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衔接报批手续,周边关系的协调等,办理预算、结算财政评审,整理汇编移交有关项目资料等,确保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2.6 代建投资控制目标:项目估算总投资3729.13万元,其中工程费3147.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05.66万元,预备费276.12万元。(以代建范围内最终批准的设计概算投资额为准)。
2.7 代建项目工程质量标准:依照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达到合格。
2.8 代建项目安全管理目标:代建单位无安全责任事故。
2.9 廉洁守法目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要求,代建单位无违法违纪行为。
2.10代建周期: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实体移交手续完成止。其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止为720日;竣工验收备案后3月内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工程结算及竣工财务决算审批事宜,并按合同约定向使用单位办理实体移交手续。
2.11其他需要特别告知的代建项目情况:由于该项目原资产非属招标人,根据湘潭市人民政府要求,要将资产置换至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名下方可进行项目建设。因该项目属省公安厅考核项目,时间非常紧,招标人缺乏该方面的专业人才,因此代建工作范围包括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资产进行置换且完成权属办理的所有工作。由于该项目权属关系复杂,要求代建单位的派驻项目人员中至少有1名熟悉项目资产置换和不动产权属办理程序和要求的技术人员且在完成该工作之前需常驻现场。
(1)未被依法责令停业;
(2)近三年承接的项目未发生过较大以上责任事故;
(3)近三年内无其他严重违法、违约等不良记录;
(4)未被禁止参与代建活动;
(5)未被列入湖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上的失信企业黑名单;
(6)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情形。
4.1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已在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库登记备案且公示时间不少于1个月,并具有下列一项或者多项资质: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专业或投资项目管理师;
(2)具有代建项目经理经验,或具备下列至少一项投资总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类别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监理、咨询、设计或造价项目项目负责人经验(包括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已批复的可研报告的编制负责人、已批复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项目负责人、在已批复的项目概算或施工图预算盖章的注册造价师、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市[2004]200号)规定承担项目管理业务的项目经理) 。
4.2拟任代建项目经理为投标人正式职工(须提供近六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证明原件,事业单位因统一政策原因暂无法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可只提供医疗保险证明),本条4.1款所要求的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拟任代建项目经理不得参与正在实施或已中标尚未签订合同或已公示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尚未发布中标通知书的其它代建、工程项目管理、监理、设计、咨询、造价、施工、房地产开发等项目(已依法取消、依法变更的除外);
4.3代建项目经理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招标投标活动、不允许担任代建项目经理的其他情形。
本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拟任代建项目经理按照招标文件有关标准要求进行述标,述标顺序为开标顺序,时间为10分钟以内。
6.1 请从2019年12月6日~2019年12月12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 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 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12月27日9时0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者未按6.1款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本次招标接受代建主管部门监督。监督机构为湘潭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电话0731-58570150
招标人: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熙春路
联系人:梁玉平
联系电话:1397329078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三建兴城大厦10楼
联系人:王裕豪联系电话:073155570502
电子邮箱:301316143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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