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03096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外电接入系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所属地区: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市黄埔区(原萝岗区)九龙镇福山村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发布时间:2020-07-10

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外电接入系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外电接入系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穗发改〔2019〕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外电接入系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原萝岗区)九龙镇福山村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

2.3建设规模: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设计规模为日焚烧处理城市生活垃圾4000t/d,年处理146万吨生活垃圾,建设6台800t/d垃圾焚烧处理线,35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电厂厂用电率为22%,投产后预计年发电量76796万kwh,年上网电量59900.88kwh。

主要包括:电厂升压站配电装置1套,对侧知识城变电站站扩建2个线路间隔,新建2回220kv电缆、架空混合线路通过知识城变电站送入广州电网。

变电部分:包括但不限于220kv主变压器3套,涉网二次、通信设备,主变间隔5个,电缆出线间隔2个,母联间隔1个,母线设备间隔2个,对侧(知识城变电站)电缆出线间隔2个。

线路部分:本工程采用电缆-架空-电缆混合线路,双回路敷设,线路路径总长度约6.3km。其中新建双回架空线路长约2×5.5km,采用2*jl/lb1a-300/40型钢芯铝绞线;双回电缆线路长约2×0.8km,采用fy-yjlw03-z127/220 1×1600mm2动力电缆。测量线路长度约6.3km。详见本项目技术需求书等资料。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

2.4.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4.2招标范围:本次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220kv接入系统工程专业范围内涉及的勘察、设计、测量、设备采购(包含对侧站设备,不含本站主变、gis、ups、直流系统)、设备监造、催交、运输、验收、保管、管理、施工总承包。包括与本工程有关的供电部门、城市规划、通信、市政、园林、交警、城监、公路、地铁、当地村社等部门联系办理一切手续和协调费用(含提前入场勘验、钻探配合费)。不包括:配电装置楼设计、土建工程、消防、暖通施工;不包括永久征地及青苗赔偿、沿线建(构)筑物的赔偿工作,但需投标单位协助办理有关事宜。

、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沿线电缆、塔基的物探工作、沿线塔基桩基础钻探工作、岩土工程勘察工作、测量工作。

、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设备技术要求编制、施工技术文件编制、组织各专项评审会议、开展各项专项评估工作、办理本工程引起的工程设计报建手续、现场技术服务等工作。

、设备材料采购、检测及管理工作,以及甲供设备卸货,保管。

、项目工程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线路的土建、电气施工、工程质量检测、设备材料安装及调试等、继电保护、自动化、配套通信、变电消防工程(对侧站)、超前钻孔、防雷报验检测(对侧站)、变电站安健环标识制作安装、工程范围内回路色vi牌制作安装、安装调试、白蚁防治、竣工图绘制、档案移交、办理供电局查验手续、变电站启动送电、验收(包括规划报建、验收)及竣工投产、消缺、结算、设备实物标识、知识城变电站内新增扩建2个220kv出线间隔工程所有土建、安装及调试项目、项目整体城市规划报建、报验、竣工后环评、水保、林木砍伐证等各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

、负责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协调、检查、检测、检验及验收等的一切手续和费用,包括含提前入场勘验、钻探配合费,不包括:永久征地及青苗赔偿、沿线建(构)筑物的赔偿费用,但需投标人协助办理,另由投标方原因造成发生正常施工作业面范围外的费用由其自行解决。

详见本项目技术需求书等资料。

2.5计划工期:本总承包合同限期为签订总承包合同后12个月内,承包人的节点工期要求如下:

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20201130日前完成施工图预算;

320201210日项目正式开工;

42021 0930日前完工。

5202109 29日倒送电,202109月30日全厂完成倒送电后24小时空负载运行。

6、工程投产后45天内日历天完成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移交。包括提供有关纸质资料12份、电子版2份。

2.6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总价为6650万元,其中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为31万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180万元,工程施工费招标控制价为6439万元。

2.7前期工作咨询服务单位: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如果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放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咨询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3.1.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1.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1.3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或以上资质。

说明:、勘察设计资质内容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等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7号)的要求设置。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施工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完成过类似工程的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自20151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设计或epc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3.2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自20151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施工或epc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1)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是指本招标公告第三、3.1.2点工程设计资质方能承接的送电或变电工程设计的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不含补充合同)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设计合同、设计图纸经供电部门审核通过的证明文件或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2)类似工程epc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或以上的220kv或以上的送电线路或变电站工程的epc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epc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3)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或以上的220kv或以上的送电线路或变电站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施工业绩的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epc或工程总承包的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epc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同时公示业绩相关资料。

4)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同时公示业绩相关资料。

3.4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4.1 项目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下同)要求: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供配电)或(电气类或电力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4.2 施工负责人要求: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4.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施工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为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的要求,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现将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3.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 联合体投标的,最多由4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2家勘察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见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5.2 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3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3.5.3 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设计资质、项目(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主办方为准;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施工负责人、业绩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方为准;工程勘察资质、勘察负责人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6.2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4.5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4.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诚信档案)。

3.4.7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未出现以下情形:

1)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

2)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

3)法律、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限制投标的情形(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

4)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7 10日至 2020 7月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3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5.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5.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 2020 7 10 00 00 分至 2020 7 30 15 3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 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间为: 2020 7 30 14 00 分至 2020 7 30 15 30 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2 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3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以下资料(单独提交,不需要密封)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5.3.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5.3.2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本表单独提交,不需要密封)。

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一栏须分别填写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投标人应保证上述施工负责人未在其他项目中被锁定。

5.3.3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件二);

5.3.4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登记。

5.4 开标时间: 20207 30 15 30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2 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新港东路1226号万胜广场c6-7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自编b1-212

编:510000

编:510653

联 系 人:王工

联 系 人:任工、张工

话:020-85806336

话:020-38730952-8008/8015

真:/

真:020-38731486

电子邮件:wanglijin@gzepi.com.cn

电子邮件:gdynjlzb@126.com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28866214

2020 7 10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参加本次投标未公布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3)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14)法律、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限制投标的情形。

五、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登记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登记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登记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十、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解除合同、禁止本公司参加招标人或其关联公司今后任何招标项目的投标),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日期:


附件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满足勘察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设计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协调和工程价款支付等工作。

4、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且主办方与各成员方就合同的履行及相关债务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本协议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6、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作为本项目总负责单位,除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外,还对本招标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管理、协调等负全责,具体按合同要求。

(满足勘察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主要承担本项目的勘察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主要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附件三: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

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1

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

广州市第二装修有限公司

3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注:上述单位存在违法合同约定、违法分包、违法违规行为、以不正当理由随意弃标等行为,按照穗府办规〔20175号文第四十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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