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轻轨3号线一期工程延伸线南广场站伪皇宫站砌筑与装修工程监理

所属地区:吉林省[吉林省长春市]发布时间:2020-02-26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tzb2020-52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轻轨3号线一期工程延伸线南广场站、伪皇宫站砌筑与装修工程监理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春市轻轨3号线一期工程延伸线南广场站、伪皇宫站砌筑与装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轻轨3号线一期工程延伸线南广场站、伪皇宫站砌筑与装修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3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砌筑与装修工程的施工、安装、调试、竣工验收、试运行、工程最终验收、质保期全过程的监理服务,以上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三控、三管、一协调”及工程接口协调、组织隐蔽验收和竣工验收等。

2.4监理服务期:202041日至20201230日,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5计划工期:202041日至20201230

2.6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已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项,且无不良记录;(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2监理人员要求:人员要求: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承揽过类似项目监理并担任总监;(总监理工程师业绩需进行网上查询认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须与获取招标文件的总监理工程师保持一致,否则按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其他人员要求:负责土建监理工程师1人、负责水暖监理工程师1人、负责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具体要求:上述人员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员须具有监理员证书或省级及以上执业证书,须为投标''位自有人员(附社保证明),无在建工程。(省级监理工程师须提供资格证书原件、网上备案截图证明材料;不能提供原件的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打印人员信息和监理工程师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并加盖投标''位公章(鲜章),与原件效力同等)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6-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亏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位成立日期在2016-2018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8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3.9投标''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文件获取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投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与获取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投标无效,按废标处理。

3.101)投标''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3)近三年(201711日至2019121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1投标''位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均为投标''位在职人员并缴纳养老保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0226日至202033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中心b区二楼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部获取招标文件并同时与招标公司联系,联系人邰工:18604442832

4.2获取招标文件需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国家注册总监理工程师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外省企业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4.3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执行吉省价收【201698号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32690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湖中街与华庆路交汇

联系人:殷先生

联系电话:0431-8433610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翔云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联系人张女士电话0431-8793378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监督人:柴工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b区2611

邮编:130400

注: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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