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黎塘工业园区宾州电子信息产业园一期456标准厂房工程总承包

所属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黎塘工业园区宾州产业园]发布时间:2020-07-03

宾阳县黎塘工业园区宾州电子信息产业园一期4#、5#、6#标准厂房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宾阳县黎塘工业园区宾州电子信息产业园一期4#、5#、6#标准厂房工程总承包已由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宾发改项字[2020]22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广西宾阳县兴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黎塘工业园区宾州产业园
建设规模:本次拟建3栋5层丙2类工业厂房,建筑面积62461.01㎡,分别为4#厂房建筑面积22122.04㎡,5#厂房建筑面积19947.98㎡,6#标准厂房建筑面积19947.98㎡,门卫室及消防控制室86.20㎡,发电机房及配电房212.81㎡,消防水池及水泵房144㎡,室外附属工程面积14120.63㎡,其中室外配套工程面积(厂区道路)7658.69㎡。
合同估算价:15573.20000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696 天(日历天) 。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0年08月至2022年07月。
2.2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及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设计、采购、施工。设计:施工图设计、绿化设计、消防设计、附属工程设计;采购: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室外照明及其他相关设备购置等;施工:场地平整及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涉及的一切工程内容、设备安装、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的总承包。)
2.3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 项目总负责人: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备注:建议招标人可选择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作为项目总负责人】。
3.2.2 项目设计负责人: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高级或高级以上职称
3.2.3 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 /【备注:建议招标人自行确定】。
3.2.4 项目经理: 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0年7月3日0时00分2020年8月4日 9时30分(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h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图纸。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0年8月4日 9时30分 ,地点为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详见专用合同条款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zfcg.nanning.gov.cn上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宾阳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监督电话:0771-8256703)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西宾阳县兴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南宁市宾阳县黎塘工业集中区宝园路服务中心综合楼
地址:
南宁市壮锦大道31号云顶印象4楼
邮编:
邮编:
联 系 人:
朱工
联 系 人:
钟工
电 话:
0771-8243120
电 话:
0771-381339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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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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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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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03日




gxzf格式的文件为专门的电子标格式,需要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来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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