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信息资源整合与运行监测服务系统完善工程竣工决算委托第三方审计服务项目采购公告重新发布

所属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布时间:2019-08-20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信息资源整合与运行监测服务系统完善工程是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复同意的工程建设项目。目前本工程已完成交工验收,根据《交通建设项目委托审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2号)的规定,需对本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委托第三方进行审计。由于第一次发布采购公告期间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重新发布采购公告。现邀请具备资质的审计机构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信息资源整合与运行监测服务系统完善工程竣工决算第三方审计服务。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信息资源整合与运行监测服务系统完善工程竣工决算委托第三方审计服务
二、项目概况: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信息资源整合与运行监测服务系统完善工程整体主要为利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信息资源整合与运行监测服务系统工程建设剩余资金对工程中的视频会议系统、数据交换共享、政务办公平台、gis地图服务、网络安全及应急信息管理、机房后备电源及虚拟化扩展薄弱环节进行完善及补充。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于2015年2月以《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信息资源整合与运行监测服务系统完善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桂交科教函〔2015〕78号)批复整体工程概算为635.19万元。本工程批复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应急日常监管系统,完善办公自动化系统功能;提高数据中心数据交换性能,改造升级厅直属''位数据交换接口及前端设备,增强gis共享平台,建立虚拟服务器平台,增加视频会议接入容量;增建内网安全防护系统;优化机房环境支撑条件,改造提升应急供电能力。建设''位为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自治区港航管理局),设计''位为北京交科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信息资源整合与运行监测服务系统工程剩余资金支出。本项目已于2018年12月完成交工验收。
三、采购审计服务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24,000.00)
四、服务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有关要求,对被审计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信息资源整合与运行监测服务系统完善工程”的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预算资金的管理使用等方面进行审计,特别关注各项支出是否严格按批复的预算执行,支出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合规,支出进度和支出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财政财务收支是否真实性、完整性,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出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信息资源整合与运行监测服务系统完善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五、服务要求
1. 工作人员要求
供应商应成立3人以上项目组,项目组及工作人员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注册会计师;
(2)拟投入人员必须是供应商的合同聘任人员,且具有与采购事项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和资格(注:有关证书须在年审有效期内,有关证书上工作''位必须为供应商名称,超期年审或不真实的证书均无效);
2. 项目完成时间
自签订合同起30个自然日内提交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信息资源整合与运行监测服务系统完善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初稿),在审计报告(初稿)完成征求业主''位意见后7个自然日内提交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信息资源整合与运行监测服务系统完善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正式稿)。
3. 保密要求
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审查保密和廉政工作纪律,对在工作过程中获得的资料和信息要严格保密,不能对外泄露。
4. 不得将本项目转交第三方完成(分支机构除外)。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国家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审计服务类业务。供应商必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8—2019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位会计、审计及财政专项业务检查服务定点采购的通知》(桂财采〔2018〕11号)的定点供应商。
2.''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应答方式及截止时间
应答方式:本公告自2019年8月20日至8月26日(工作日)止。公告期间,请供应商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制作成pdf文件发至电子邮箱:18776923804@163.com,并电话通知采购联系人,登记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信息,获取项目采购文件,否则视为报名无效。8月26日下午17:30时截止报名,逾期视为无效。
八、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9年8月30日下午15时30分止(下午15时整开始接收),将竞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南宁市青秀区百花岭路6号翠竹小区北部湾港口局综合信息楼2楼207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
九、网上公告媒体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http://jtt.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www.gxghj.cn/)。
十、联系事项
1. 联系人:余工
2. 联系电话:0771-2115341
3. 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南宁市青秀区百花岭路6号翠竹小区北部湾港口局综合信息楼2楼207室,530029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
2019年8月20日
免费
试用
服务
热线
微信
咨询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