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辽阳第一监狱罪犯用房项目建设项目已经灯塔市发展和改革局(灯市发改发【2017】6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辽宁省辽阳第一监狱的委托,为辽宁省辽阳第一监狱罪犯用房项目供暖和蒸汽管道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满足资格要求的epc总承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辽宁省辽阳第一监狱罪犯用房项目供暖和蒸汽管道工程epc总承包; 2.招标范围:辽宁省辽阳第一监狱罪犯用房项目供暖和蒸汽管道工程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包括整个工程设计、预算、管理、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并负责为招标人办理项目涉及的各项审批手续(包括履约期间成果报审、施工手续、审批等所有工作和费用),协调相关各方的关系,确保通过政府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将具备正式投入使用的项目整体移交给招标人等全部工作内容。 3.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100%,本合同估算价186万元; 4.工 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竣工并验收合格; 5.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2)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现行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热力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3.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不得多于两家,联合体主办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4.投标人还需具备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并将企业信用等级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信用中国(辽宁)网可查。(以“信用辽宁”网上查询结果为准,无需携带原件,网址:http://www.xyln.net/)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三、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及要求: 从2019年12月6日起至2019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6:00时止,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协议原件、信用等级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4室购买招标文件。 四、开标时间、地点及要求: 1.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7日9:30时 2.开标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辽阳市文圣区新城路9号辽阳市政府a座四楼)。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辽阳第一监狱 地 址: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铧子镇花家街 联 系 人:谭景超 电 话:0419-8793390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开 户 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 账 号:240180262210001 联 系 人:刘全盛、银玥 电 话:024-22503596,024-22525779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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