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设计

所属地区:辽宁省-盘锦市[盘锦市]发布时间:2019-11-25
盘山县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设计

【发稿时间 :2019-11-25 阅读次数:

招标公告

盘山县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盘山县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已由辽宁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辽农社【2019】19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山县农业农村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盘山县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设计(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盘锦市
    2.2投资额:41万元
2.3服务期限: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1月1日(签订合同后8日内完成)。
2.4招标范围:盘山县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设计,并提供施工期间的技术咨询服务。
2.5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企业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工程)或道路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
4. 投标保证金
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元),须在2019年12月13日15:00前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单位须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形式以招标文件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携带交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25日至 2019年12月2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30 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证或职称证、信用等级报告、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等证明文件 (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若资质证书复印件上带有清晰的、可扫描的二维码可不带原件)到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7日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一楼开标室(地址:盘山县府前大街)。
6.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山县农业农村局
办 公 地 址:盘山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张宏伟
联 系 电 话:15642788855

交易中心: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
地 址:盘山县政府楼后西侧附楼215室
联 系 人:许金龙
联系人电话:0427-3550122
财务室电话:0427-3550137
账号名称:盘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盘山支行
账号:2100 1730 9370 5250 391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盘锦市盘山新县城府前大街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0427-3550305
免费
试用
服务
热线
微信
咨询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