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六安市 | |
项目名称 | 舒城县脱贫攻坚“""基”达标一期(舒城县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一期)护城河下游临时截污工程、高沟支渠综合治理工程、七星工业园区排水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 ||
发布时间 | 2019年10月16日 | 截止时间 | 见公告内容 |
发包公告(资格后审) | ||||
发包编号 | szgcs2019-0215 | |||
发布日期 | 2019年10月16日 | |||
一、预承包人必备的资格条件(限已加入舒城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诚信及抢险救灾应急企业名录库的''位) | ||||
舒城县脱贫攻坚“""基”达标工程一期(舒城县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一期)护城河下游临时截污工程、高沟支渠综合治理工程、七星工业园区排水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发包投标工作的意见》(六政[2018]49号)、《舒城县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简易操作管理办法(试行)》(舒公管[2017]3号)和《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及抢险救灾等应急工程发包管理工作的通知》舒政办[2019]15号的规定,经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同意,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发包。 预承包人必须现场提供发包人的推荐函参加发包会,否则,预承包人递交的发包项目承包文件无效。 | ||||
二、发包条件 | ||||
1、工程名称 | 舒城县脱贫攻坚“""基”达标工程一期(舒城县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一期)护城河下游临时截污工程、高沟支渠综合治理工程、七星工业园区排水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舒发改审批【2019】43号 | |||
3、发包人 | 舒城县金龙土地整理发展有限公司 舒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
4、资金来源 | 政府资金 | |||
三、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 ||||
1、工程实施地点 | 舒城县境内 | |||
2、建设规模 | 勘察设计费用60万元 | |||
3、计划工期 | 30日历天 | |||
4、发包范围 | 详见设计任务书 | |||
5、标段划分: | 1个标段 | |||
6、质量标准 | 合格 | |||
四、预承包人资格要求 | ||||
1、预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截止开标时间有限制性投标处罚(指在限制投标期限内,含舒城县外限制投标处罚)以及截止开标时间在本县内有不良行为记录通报(指在披露有效期限内),均不可以参加投标。同时,根据六安市住建委、安监局、公管局六建法【2018】80号文件精神,对依据该文件规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的''位和人员,在公布期限内,拒绝其参加六安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 | |||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给水、排水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项目负责人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及超过一年但仍在限制期限内(截止发包会时间);、项目负责人须为本''位员工,且发包会现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预承包人 2019 年6月至 2019年8月(共3个月)的社保交纳证明( 2019 年6月份以后新注册成立的企业,若交费不满3个月的,须于企业成立之月起交纳,并连续交纳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份),原企业新增项本专业资质自批准之日起,若交费不满3个月的,须于企业资质批准之月起交纳,并连续交纳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份)(退休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且符合执业年限要求,须在开标现场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原件)。 | |||
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 ||||
五、项目发包会时间及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 ||||
1、发包文件获取时间 | 自发包公告发布时至发包会截止时间前 | |||
2、发包会时间 | 2019年 10月21 日15时00分 | |||
3、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 本工程发包文件(含图纸、清''等)均由预承包人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jfwpt.luan.gov.cn/laztb/)上无偿下载,未下载发包文件则视为不具备承包资格。 | |||
六、联系方式 | ||||
发包人: | 舒城县金龙土地整理发展有限公司 舒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代理机构: |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地址: | 舒城县内 | 地址: | 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 |
联系人: | 孙先生 | 联系人: | 朱工 | |
电话: | 18110687365 | 电话: | 0564-8626931 | |
传真: | 传真: | |||
七、备注 | ||||
1.预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包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位的人员,参加发包会时须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到场。 2、预承包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参与发包会:、授权委托人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社保交纳证明;、项目负责人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和超过一年但仍在限制期限内(截止开标时间)的承诺函。(注:预承包人发包会现场未按规定提供以上所述资料,视作自动放弃。) 发包会现场无法提供相关有效证书、证明资料的,将取消其承包资格;如提供虚假、伪造证书、证明资料,一经查实,取消其各类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3、承包人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加盖成交通知书公章。 4、本项目承包保证金1.2万元,承包保证金必须在发包会截止时间前通过预承包人基本账户汇入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不接受现金,未通过基本账户汇入的取消承包资格。 5、工程往来款全部通过预承包人提供承包保证金时使用的基本账户,不与项目部直接发生经济联系。 6、预承包人提出疑问时应当以匿名方式在网上提出,不得公开自身的所有信息。预承包人网上提出疑问截止时间为 2019年 10月20 日17 时 00 分,发包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 2019 年10 月21 日12 时 00 分,开标时间与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19年 10月21 日 15时00分;发包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预承包人没有关注和了解公告及补充更正通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如未提出异议的,视同默认发包文件的所有条款。 7、预承包人须在项目发包会截止时间前向发包人递交已经预承包人签字盖章的《承包保证金管理协议》,否则其承包文件将不被接受,承包''位在项目公示期满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按规定参加发包人会同监管机构组织的标后约谈,约谈后7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不办理,按照不良行为相关规定处罚。 8、预承包人必须遵守《关于将约束投标人相关不良行为条款纳入招标文件内容的通知》的各项规定(详见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专区栏)。 9、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发包价10%,承包人在发包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于 2019年10月28日17时前通过承包人基本账户汇入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指定的账户,或提供履约担保函(履约担保函应为国有银行的“无条件即付保函”,同时须按照发包文件中“附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提供,方可有效),因投诉等特殊情况,需延迟缴纳或提供担保函的,经发包人同意后,承包人在领取承包通知书前缴纳或提供担保函,不接受现金,未通过基本账户汇入和逾期未缴入或逾期未提供担保函视作自动放弃承包资格。对故意放弃承包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承包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处理。 | ||||
发包项目监管机构 |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
八、公告发布媒体 |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jfwpt.luan.gov.cn/laztb/)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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