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坪石公路事务中心十三五迎国评路况综合整治修复专项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省-韶关市[韶关市乐昌市坪石镇]发布时间:2020-07-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韶关市坪石公路事务中心“十三五”迎国评路况综合整治修复、专项养护工程施工已由韶关市公路事务中心《韶关市公路事务中心关于下达“十三五”迎国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况提升整治任务的通知》(韶路养〔2020〕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韶关市坪石公路事务中心施工图设计已由韶关市公路事务中心《韶关市公路事务中心关于韶关市坪石公路事务中心“十三五”迎国评路况综合整治修复、专项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韶路养〔2020〕314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自筹解决。招标人为韶关市坪石公路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建设地点:韶关市乐昌市坪石镇

2.1.2、建设规模:

1)修复养护工程:对g107线0.512公里实施修复养护工程,主要实施措施为对沥青混凝土路面病害进行灌缝、挖补处理后,采用4cm厚 ac-13c沥青混凝土罩面。

2)专项养护工程:对g107线29.589公里、s248线18.152公里共计47.741公里实施专项养护工程,主要实施措施为对水泥混凝土路面病害进行灌缝、换板。

2.1.3、计划工期: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签发开工令为准。

2.1.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建安工程。

2.1.5、工程投资:总投资628.4万元,其中建安费556万元。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类1个标段。

标段类别

标段

起讫桩号

长度(km)

主要工程项目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备注

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项目情况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含级)资质。

资格审查条件见附录1至附录7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在本次招标中,每个投标人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6 疫情防控期间,关于企业和人员证书有效期均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的文件执行,投标人须附相应文件在投标文件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投标人需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请查阅《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

4.2、只有申领了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数字证书(ca)并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数字证书(ca)及入库事宜。具体办理方法请查阅《办理数字证书(ca)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入库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注册及企业信息变更操作指南》(登陆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投标人完成入库后即可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

4.3、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缴纳截止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成功上传保函时间为准或者成功投保时间为准)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即 2020年7299时30分。

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说明:

4.3.1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中选择银行转账方式或银行保函方式或者保证保险方式(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保证金。

(1)如果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则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金额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缴纳账号。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如果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具,若基本账户银行不能开具,可由上级银行出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投标保证金处理(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3)如果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并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具体操作流程请查阅《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保证保险业务操作指南》(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逾期投保或者投保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4.3.2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方式:

(1)中标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系统在收到招标人与中标人所签合同后五日内退还原转出银行帐号;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按法定的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日或异议处理结束日后五日内分批退还至原转出银行帐号。

(2)中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部在收到招标人与中标人所签合同后退还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按法定的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日或异议处理结束日后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部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手续。

4.4、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4.5、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方式:已经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报名的投标人可直接在平台中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集中现场踏勘。投标人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5.2、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实行网上答疑。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疑问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提出。投标人在2020年72016 时00分停止提出疑问。

5.3、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309时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昌分中心(地址:乐昌市昌山北路23号

5.3.1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韶关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签到栏进行网上电子签到,电子签到成功后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注:签到的人员须为已经入库的人员)。

招标人邀请所有有效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的,视其放弃见证、监督、申辩、投诉有关开标活动的权利。

5.4、各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的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网上ca系统中录入相关的投标信息,并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未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如本标段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发布公告延长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报名;(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到期后,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成功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数量少于3家时,招标人将取消于次日召开的项目开标会,重新组织招标。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起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项目开标会的相关信息。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韶关市坪石公路事务中心

地 址:乐昌市坪石镇白沙桥61号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0751-5529163

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韶关市武江区工业东路23号院内第七栋一楼101室

联 系 人:何工

电 话:13509862063

8.
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7100000分至20207162400

2

网上报名截止

时间

20207162400

3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202072016 00前投标人使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答疑】进行提问

4

网上答疑方式

和截止时间

202072316 00 前招标人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建设工程交易】—【招标答疑】栏目发布答疑。

5

投标保证缴纳

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7290930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20207290930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20207290930分。

6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202073007 30

7

投标文件递交

方式和截止时间

递交方式:在项目开标会现场递交。

截止时间:202073009 30

纸质文件递交地点: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昌分中心(地址:乐昌市昌山北路23号

8

项目开标会

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 年730日09 时 30 分

地点: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昌分中心(地址:乐昌市昌山北路23号),具体递交场所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9

交易场所

联系方式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昌分中心

联系人:何工

办公地址:乐昌市昌山北路23号

电话:0751—5570107

10

备注:投标人应按有关要求办理数字证书(ca)和企业入库、网上报名、电子投标、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及相关图纸资料文件)。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取得上述资料的,由此发生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韶关市坪石公路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710


招标公告:韶关市坪石公路事务中心“十三五”迎国评路况综合整治修复、专项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docx【点击下载】
招标文件:韶关市坪石公路事务中心“十三五”迎国评路况综合整治修复、专项养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doc【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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