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塘路建设东路龙华和平路综合整治工程

所属地区:广东省-深圳市发布时间:2019-09-18

民塘路(建设东路—龙华和平路)综合整治工程公告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民塘路(建设东路—龙华和平路)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编号:44031020190251
是否重大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民塘路(建设东路—龙华和平路)综合整治工程招标项目编号:44031020190251001
工程类型:施工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是否预选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9年09月18日09:00时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19年09月25日18: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19年09月22日17:00时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19年09月23日17: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本工程不要求编制技术标,不进行技术标评审,招标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位:深圳市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经办人:杨钦明
办公电话:13826547015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成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办人:宁腾文
办公电话:83948455-188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44031020190251001001
标段名称:民塘路(建设东路—龙华和平路)综合整治工程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09-25 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591.885133万元本次招标面积:6363平方米
计划总投资:727.6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
工程地址:深圳市龙华区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项目位于民治街道民塘路,南起建设东路,北至和平路。投标人自行踏勘。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拟采用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不要求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其他要求: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最低企业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2、投标人项目经理(建造师)要求:无3、确定中标候选人后,由招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中标候选人是否无行贿犯罪记录,如中标候选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查实存在行贿犯罪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重新组建定标委员会,在进入定标环节的剩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候选人。4、按照龙华区政府建设工程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监理''位或建设方现场管理人员对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5、本招标工程中应按照《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一〇四号)的要求,在人行道板、路基垫层、管井、管沟、永久土坡护面、砖胎膜、基础垫层、砌筑型围墙、广场、室外绿化停车场等工程部位全面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6、招标人应当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6)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7)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8)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9)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10、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要求投标人务必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如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违规事实参与投标的行为,一经查实,5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组织的招投标活动,同时招标人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其他投标条件: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设函》,列入黑名''的监理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温馨提示: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1)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工程交易服务主页(http://zjj.sz.gov.cn/jsjy/)”或“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zjj.sz.gov.cn)”。

(1)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办理备案注册(施工、监理、勘察设计企业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备案,其他企业在https://www.szjsjy.com.cn:8001/jy-toubiao/register.html网址进行登记)。

(2)办理投标服务注册(工程交易服务主页办理)。

(3)办理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信息备案登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办理)。

(4)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商务标注册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个人数字证书(具体参见招标文件要求)。

3、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bgs/xxgk/tzgg_1/201808/t20180802_13821940.htm。
4、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5、资格后审有关要求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工程交易服务主页”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购买服务后,可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工程交易服务主页”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工程交易服务主页—>交易信息—>延期变更公示查看;投标子系统下载;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工程交易服务主页”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中在线帮助。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班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窗口递交文件要求: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联合体主体,下同)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工程交易服务主页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

6、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7、本招标工程中应按照《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及《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的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新型墙体材料。
8、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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