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圩角河西侧绿化工程工程总承包二次资格后审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市圩角河(海门河-通启高速)]发布时间:2020-07-10
项目编号d3206840308000031项目名称圩角河西侧绿化工程
标段编号d3206840308000031001001标段名称圩角河西侧绿化工程工程总承包
工程类型

海门市圩角河西侧绿地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门市圩角河西侧绿地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门市正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海门市圩角河(海门河-通启高速),东洲河(海门河-丝绸路)西侧绿地。

2.1.2建设规模:绿化面积约179304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95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150 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招标人及监理确认为准。

2.1.5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海门市圩角河西侧绿地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绘制、相关勘察及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施工、采购、竣工验收、保修、项目移交工作等,具体以招标人的需求为准。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设计任务书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且申请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具有相应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

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内容的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拟选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1)总承包项目经理: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2)设计负责人:具有园林类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技术人员(3)施工负责人: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2.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3.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1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4.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以上四条符合任意一条即可)。(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根据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专业。)注:如果职称证书未能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同时提供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学历证书。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注:若投标人同时具备设计、施工资质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同时还需提供一名设计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即: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710日至20208109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资料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交易信息-建设工程栏目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上网查询、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8109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海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建设科联系电话:0513—68025036

10.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门市正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海门市嘉陵江商务大厦

海门市光华大厦a1008

联系人

陆女士

联 系 人

陈女士

15950886258

18912438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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