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195956从化区良口镇良明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查漏补缺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良明村]发布时间:2019-10-17

从化区良口镇良明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查漏补缺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从化区良口镇良明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查漏补缺工程已由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从发改投【201822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良明村。

2.2项目规模:建设内容为对污水设施点进行升级改造或修复损坏的污水处理设施;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系统;完善主管、支管、接户管;开挖恢复路面,雨污分流等设施(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为准)。

2.3本次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605.449899万元。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内容:建设内容为对污水设施点进行升级改造或修复损坏的污水处理设施;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系统;完善主管、支管、接户管;开挖恢复路面,雨污分流等设施,其中排水管道最大管径为400dn(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为准)。

2.6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总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3.1.2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网页打印页。

注:、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小型项目负责人须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3.1.4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网页打印页,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1.5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位);

2)为本次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3)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合同履行、安全事故方面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3.1.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本人签字。所有签字必须手签扫描上传。

3.1.8投标''位及其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未被列入从化区水务建筑市场“黑名''”的。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诚信得分

投标人诚信评价分取自本项目投标登记第1天(备注:电子招标资格后审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第一天视同为投标登记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http://121.8.226.19/gzswcx/index.jsp)中的诚信排名>>施工给排水诚信综合评价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中尚无诚信排名施工-给排水得分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40分计算。

5.投诉处理

5.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5.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同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

6.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通过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1106 10时 00分,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有关广州水务工程(给排水专业)电子投标的帮助文件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或广州市水务局门户网站的招投标指引栏目下载。

7.2开标时间:201911 0610 00 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第1 开标室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从化大道南海塱横街5359层(欣荣宏大厦9层))

7.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7.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投标登记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7.6本次招标人编制控制价的造价软件版本为3.0,投标人制作投标报价的造价软件版本须与招标人编制控制价版本一致。

7.7投标人应使用符合《广东省工程造价文件数据交换标准(电子评标部分)交易中心实施细则》的计价软件制作工程量清''报价表和''价分析表(如本招标文件要求''价分析表)。

7.8投标人应自行检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中的企业基础信息扫描件(包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评标委员会对上述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如因投标''位资料缺失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责任由投标''位自行承担。

8、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8.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广州建设工程投标信息表》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8.2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万元,投标保证金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8.3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201910 17日至201911 06 10 0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9.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0. 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人民政府,电话:020-87901265,地址: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新村北路55号。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恒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新街76地址: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河滨北路360

编:/ 编:/

联 系 人:邓先生联 系 人:吴工

话:020-87851025 话:020-37907789

真:/ 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从化区水务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小组

招标投标监察部门:广州市从化区监察委员会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镇河东北路18

投诉电话:020-87978726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新城东路99

投诉电话:020-87922314

招标''位(盖章):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招标代理''位(盖章):广州市恒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201910 17

附件1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水务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七、如我司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或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响应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能力条件(资质、营业执照等证书名称、等级、编号,人员、业绩)、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报价清''、施工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等资料进行公示。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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