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223外金线凤山至金台子段改建工程第1合同施工

所属地区:河北省发布时间:2019-12-06

省道s223外金线凤山至金台子段改建工程第1合同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s223外金线凤山至金台子段改建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冀发改基础【2018】524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冀交函公[2019]1137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承德市公路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省厅补助和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共同承担,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承德市公路工程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起自丰宁县凤山镇老爷庙村南,与国道g112公路连接,经小八郎沟村,大八郎沟隧道、东山神庙,经十亩地下穿张唐铁路至东槽碾沟,经石人沟,厢黄旗,窄岭、五道沟门、西庙沟隧道,终于滦平县虎什哈镇金台子村与国道g335公路链接。路线全长46.7公里。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路基宽10.5米,过城镇路段结合城镇规划适当加宽。路面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
2.2招标范围:省道s223外金线凤山至金台子段改建工程第1合同施工(k0+000-k42+160)清理现场(随拆迁进度随时清理现场)、取弃土场恢复、公路界碑埋设等相关工作。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2.3计划工期:30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计算起2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2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承诺为本标段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以及为申请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3.1.3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4年12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至少1条(段)新建或改(扩)建二级及以上等级的公路工程施工。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一年(2018年12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项目施工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1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填报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近五年内(2014年12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1条(段)新建或改(扩)建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1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交通工程及相关专业),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填报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近五年内(2014年12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1条(段)新建或改(扩)建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2-06 16:00至2019-12-11 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101.75.247.253/cdggfwpt-home-web/)获取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12-30 09:30,投标人应于当日09:0009: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1室(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153-1号(九华山南侧)(本次招标非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请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www.hebeieb.com.cn/)”、“河北交通招投标网(http://ztbzx.hbsjtt.gov.cn/)”、“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101.75.247.253/cdggfwpt-home-web/)”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承德市公路工程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中交远洲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开发西区闫营子38号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珠江大道263号
邮编:

067000

邮编:050000
联系人:

何海龙、赵丹

联系人:贡士杰、范超雪
电话:

0314-2155622

电话:0311-68129271
传真:

0314-2155622

传真:0311-68129270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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