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珠晖区2019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东阳渡街道金松村、新龙村、新坪村、太山村、兴湘村、沿兴村、东阳渡村、光辉村]发布时间:201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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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珠晖区2019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21 浏览次数: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阳市珠晖区2019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已由珠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珠发改审[2019]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珠晖区财政统筹安排。招标人为衡阳市珠晖区东阳渡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阳市珠晖区2019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2.2 建设地点:衡阳市珠晖区东阳渡街道金松村、新龙村、新坪村、太山村、兴湘村、沿兴村、东阳渡村、光辉村

2.3 建设规模:项目涉及拆旧地块506个、地块面积146.57公顷,其中金松村复垦面积为45.5384公顷(村庄44.1515公顷、采矿用地1.3869公顷),新龙村19.479公顷、新坪村23.511公顷、太山村12.6572公顷、兴湘村8.1246公顷、沿兴村7.951公顷、东阳渡村8.5015公顷、光辉村20.8072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物拆除、土地清表、清渣、土地复垦。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2275万元

2.4 工期要求:设计、施工总工期为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补充设计以及深化专业设计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

2.8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二个标段,其中:一标段:工程配套(包括:建筑物拆除、

土地清表、清渣、其他工程(植树、播撒草籽等)、后期管理和维护),投资概算约:1774.22万元;二标段:土地复垦、灌概及机耕道(包括:表土剥离、土方工程、地力保持、田埂修筑、水塘清淤、坑塘护砌、排水沟、农渠、截流沟、整修斗渠、涵管)投资概算约:7971.3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手续(处于有效期内)

3.2一标段资质要求:投标人设计部分须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含)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部分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任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二标段资质要求:投标人设计部分须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含)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部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拟任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总承包的能力;投标人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如土地工程、测绘工程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系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20192-20197月份)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一标段至少项目施工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即二标段至少项目施工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系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20192-20197月份)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且无在建工程;

3.3 凡具备以上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中投标;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和各成员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

3.4.2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如以同一资质参与投标,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5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管理、协调等方面须具备相应实施能力;

3.6 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设计质量事故等情况。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4.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一标段:万元(小写:300000.00元)。二标段:万元(小写:800000.00元)

5.2由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基本账户转入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的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及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请联合体各成员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认证后,从2019821日~2019825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未按要求下载的,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投标资格。6.2 招标文件500元,其它相关资料售价300/份(售后不退,请于开标现场现金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放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未按要求下载的,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投标资格。

7.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920900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必须由牵头''位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授权委托人(拟任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投标申请人不作任何解释说明。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依法实施的监督,电话:0734-8857718

11.联系方式

人:衡阳市珠晖区东阳渡街道办事处

址:衡阳市珠晖区东阳渡新街17号

人:刘先生

话:0734-3331616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20号锡缘轩西栋1702

人:肖女士,qq邮箱:1070277357

话:0734-8167377,18873471135

备案''位: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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