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丛台区印染厂小区既有建筑包装节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联纺路79号3]发布时间:2019-12-06

邯郸市丛台区印染厂小区既有建筑包装节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市丛台区印染厂小区既有建筑包装节能改造项目已由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丛台区房产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地方资金及居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丛台区房产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邯郸市丛台区印染厂小区既有建筑包装节能改造项目2.建设地点:邯郸市丛台区联纺路79号3.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地方资金及居民自筹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5.标段划分:1个标段6.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建筑节能改造10.18万平方米,具体为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须提供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
3.1.2其他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否决其投标;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2-06至2019-12-12,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邯郸市政服务大厅(邯郸市人民东路342号)四楼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与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及上述资格要求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投标人公章获取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12-31 14:30,地点为邯郸市行政服务大厅四楼第4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邯郸市丛台区房产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金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邯郸市丛台区春光巷3号院地址:邯郸开发区世纪大街2号3楼316房间
邮编:

/

邮编:056000
联系人:

黄雪强

联系人:陈娜
电话:

0310-3283999

电话:0310-801717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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