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栏山浏阳河人行景观桥工程设计含可研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省[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发布时间:201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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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栏山浏阳河人行景观桥工程设计(含可研)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15 浏览次数:23

马栏山浏阳河人行景观桥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马园发改审[2019]2号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沙市水利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马栏山浏阳河人行景观桥工程设计(含可研)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马栏山浏阳河人行景观桥工程设计(含可研)项目

1.2 建设地点: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

1.3 建设规模:根据马栏山片区城市设计,新建连接浏阳河两岸的人行景观桥,本项目人行景观桥的初步规划长度为300米,宽为8米,具体规模以本次招标后确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1.4 工程总投资估算约5000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等其他费用】(具体以设计方案确定后的投资估算为准)。

1.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6 工期要求:

设计工期要求:30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设计及审查,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3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及配合施工图审查。

各阶段可研、设计进度应满足业主建设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业主批准计划落实。总的进度要求以满足业主要求为原则,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并承诺自行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1.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二、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的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项目建设期后续服务工作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接受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或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投标。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资质挂靠。

3.3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入围工程业绩,入围工程业绩指:近3 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来)承担过一个及以上''项合同长度大于或等于150米的市政桥梁设计业绩。

入围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初步设计技术性审查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主管部门的设计批复文件为准,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初步设计技术性审查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下发时间为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为准)。

3.5 以独立法人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3.5.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事业''位或企业''位,且营业执照(事业''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5.2 参与本项目竞标的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相关资质。

3.5.2.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5.2.2 工程咨询''位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

3.5.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以下相关资质。

3.5.3.1 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或桥梁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5.3.2 拟任项目可研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且登记专业包括市政公用工程,登记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6 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3.6.1 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事业''位或企业''位,且营业执照(事业''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6.2 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个(含2个)法人''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6.3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第3.4、3.5.1、3.5.2.1、3.5.3.1条。

3.6.4 本项目须以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6.5 联合体参与方要求:

工程咨询''位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

3.6.6 联合体牵头''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位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3.6.7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6.8 由同一专业的''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位确定资质等级。

3.6.9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3.7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20)。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715日至2019815日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请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承诺方式,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的格式附件七。

6.2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七、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98159:00时(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大厅大屏幕;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开标验证需提交的资料

4.1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第四章附件3)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第四章附件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承诺书》原件格式第四章附件5)、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投标文件亲自参加开标会议。

4.2开标验证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其投标文件。

九、现场踏勘及招标答疑

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和答疑会,投标人如有任何疑问,请于201971917:00 时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十、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jw.changsha.gov.cn/zbtbjgw/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十一、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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