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黑山县2019年度600元内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施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山县2019年度600元内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施工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黑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划分为三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一标段:黑山县太和镇西公敖村混凝土道路工程;资金预算:79.96万元;
二标段:黑山县芳山镇佛堂村路灯工程;资金预算:18.96万元;
三标段:黑山县薛屯乡新岗子村供水设施建设工程;资金预算:87.15万元。
2.2 建设地点:黑山县太和镇西公敖村、芳山镇佛堂村、薛屯乡新岗子村。
2.3 建设规模:一标段:新建6条混凝土道路,总长1.3803公里,路面总面积6320.9平方米。其中道路1-道路5路面宽度4.0米,道路6路面宽度7.0米。
二标段:5条道路新建太阳能路灯共计50盏,路灯灯杆高7m,路灯间距约50米。
三标段:水源工程:新打铁管井1眼,外径273mm,铁管壁厚6mm,井深60m。井房工程:新建4×6×3.3m砖混结构井房1座。铺设输水管道总长21076m。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及《黑山县太和镇西公敖村混凝土道路工程初步设计报告》、《黑山县芳山镇佛堂村路灯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和《黑山县薛屯乡新岗子村供水设施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为准)。
2.4 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5 计划工期:60日历天(由建设''位根据实际要求确定具体开工日期)。
2.6 招标范围:道路工程、路灯工程及供水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的企业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的企业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的企业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含贰级)资格证书(相关专业),且近三年(2016-2018年)具备1个或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3.3 本次招标要求所有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4 本次招标要求所有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兼投不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16日8:30至2019年8月21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 ggzy.jz.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网上下载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成功后请将网上报名回执''加盖企业公章(此项为档案必存项),开标时以现场递交的方式转至招标代理机构项目部。
4.2 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工具软件下载—《交易系统投标''位操作手册》(链接:http:// ggzy.jz.gov.cn),投标人操作有疑问的,可在项目招标公告有效期内向软件开发公司技术人员询求指导,自行完成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每标段人民币5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9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为2019年9月9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黑山县
联系人:柴先生
电话:0416-5539396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邮编:121007
联系人:秦菲菲
电话:0416-3585286
传真:0416-3596622
日期: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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