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公安局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

所属地区:山东省[莘县甘泉路以东]发布时间:2019-09-18
莘县公安局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2019-003076-1404-08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莘县公安局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已经莘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莘发改投【2017】2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位为莘县公安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莘县公安局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
2.2 建设地点:莘县甘泉路以东,武阳街以北。
2.3 建设规模:客梯两部,无障碍电梯一部,消防电梯一部。
2.4 项目工期: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后,9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2.5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所有施工内容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电梯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的唯一授权,并显示授权品牌;3.2投标人具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乘客电梯b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资质;3.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生产和安装能力;3.4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授权一家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品牌产品投标;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19日至2019年09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报名。

4.2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请将下列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djrjszxgs@163.com,并标注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及联系方式。

(1) 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用提供);

(3)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如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

(4) 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书(如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或代理商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书);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6)代理商投标需提供生产商的唯一授权,并显示授权品牌;

注:

(1)投标人须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或未按要求注明的将被视为无效报名;

(3)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的资格后审为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19年09月19日至2019年09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5.2地点:聊城市光岳南路38号五楼招标一部
5.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 10 月 11 日 9 时 00 分(以北京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即另行通知。)
6.2地点: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莘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金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莘县政府街27号地址: 淄博市高新区中润大道77号
邮编: 252400邮编: 255086
联系人: 王子军联系人: 李经理
电话: 13963563999电话: 0635-8801390、1800635429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sdjrzb@163.com
网址: 网址: www.sd-jr.cn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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