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项目编号:兰州众信公招(货物)2019-075号
二、 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分包一 | 2950000 | / | 招标内容: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2 | 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分包二 | 980000 | / | 招标内容: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lt;1gt;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lt;2gt;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lt;3gt;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lt;4gt;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lt;5gt;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其他资质条件:(1)响应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或备案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供应商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证明材料;(3)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内须包含相关货物的经营范围,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针对此项目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书。(4)须提供进口产品关于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19-10-17至2019-10-23 17:00:00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3.标书售价(元):5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招标文件格式3)。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19-11-12 09:30:00
七、 投标地址: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八、 开标时间:2019-11-12 09:30:00
九、 开标地址: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分包一 | 50000 |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心广场支行 | 0701201000155335 | 转账 | |
2 | 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分包二 | 19600 |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心广场支行 | 0701201000155335 | 转账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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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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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8697296772
传真:/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唐道3期唐府公寓13b
2、采购人名称: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971-7914174
传真:/
地址: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西宁市财政局
联系人:西宁市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971-6304026
传真:/
地址:西宁市财政局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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