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盐城锦运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响水县公安局委托,对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响水县公安局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建设项目
编号:xsx-cg-201912149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本次招标响水县公安局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建设项目。
2、招标范围包括:以上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具体的建设内容,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项目需求及清''的相应规定为准。
3、供货日期: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9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验收合格。
4、最高限价:23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时提供符合性承诺书)。
2、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或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3、如果授权委托代表参加投标的,必须出具经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投标的,只须提供身份证明。
4、''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如果授权委托代表参加投标的,被授权人必须是投标人''位正式职工。除提交授权委托书外,并提供被授权人从2019年1月1日之后连续6个月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连续6个月缴费清''或人社部门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投标的,只须提供身份证明。
6、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上全部条件,方可进行投标。
四、付款方式:
五年付款,付款比例为项目验收后付总价款30%,第二年付款20%,第三年付款20%,第四年付款20%,第五年付清尾款。
五、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自行到“响水政府网-招标投标”(http://xiangshui.yancheng.gov.cn/)“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开标前招标代理''位派员在开标现场负责收取上述费用。
六、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2月7日9:00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中心开标厅(响水县金海路177号,响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0年2月7日9:00时
开标地点: 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标厅(响水县金海路177号,响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九、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柒仟元整。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公告期限: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公告期限2020年1月17日至2020年2月3日。
十一、本次项目核心产品:
电警抓拍''元(900w)
十二、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响水县公安局
联系人:姚晓军电话:13851142588
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科长电话:0515-86782019
代理机构:盐城锦运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林电话:13905119101
响水县公安局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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