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财政局20192020车辆协议供货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甘肃省发布时间:2019-07-15

定西市财政局2019-2020车辆协议供货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

定西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定西市财政局委托对定西市财政局2019-2020车辆协议供货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招标文件编号dxzc2019-09

2.招标内容:

序号

车型

发动机排气量或

新能源形式

最高限价

服务期限

1

小型轿车

排气量≤1.6

12万元

2

小型轿车

排气量≤1.8

18万元

2

越野车

排气量≤3.0

25万元

3

商务车

排气量≤3.0

25万元

4

中型客车

排气量≤3.0

25万元

5

新能源轿车

插电或纯电动

18万元

3、资金来源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2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5.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5.1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明;

5.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3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5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打印并装入投标文件);

5.6供应商必须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 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开标时除装入正本的原件外,其余资质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6、报名方式

6.1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6.2网上报名请登陆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报名完成后,请投标人(供应商)''位随时关注“甘肃政府采购网”及“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关于本项目相关书面变更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6.3未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注册的企业,报名前须通过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注册登记,同时办理电子招投标平台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等相关手续。

7、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2019年7月16日至2019年7月22日,每日0:00-24:00

7.2获取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7.3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7.4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8、公告期限:共5个工作日(2019年7月16日至2019年7月22日)

9、投标截至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9.1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8月6日9时30

9.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第四开标厅(定西市新城区岷县街建设大厦a2座)

9.3 开标时间:2019年8月6日9时30

9.4 开标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第四开标厅(定西市新城区岷县街建设大厦a2座)。

10、投标保证金帐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名: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西分行

帐号101932000287070034821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8月6日9时30分前

递交须知:

10.1投标保证金以非现金方式提交。

10.2投标人缴纳保证金的''位名称及公司帐号必须与投标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10.3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严格按照招标公告(文件)中提供的标段账户及时足额缴纳,缴纳成功后,投标人需自行登陆系统,在“业务查询”中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否则,由此引起的开标系统显示的投标保证金“未缴纳”导致投标无效其责任自负。

10.4投标人未按招标公告(文件)要求按时足额缴纳,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

10.5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登陆开标系统现场公布投标人(供货商)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情况。最终以开标系统显示状况作为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据。

10.6退还保证金时,由招标人(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供投标人投标信息一览表(加盖公章)前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退还。

11、联系方式

11.1采购''位:定西市财政局

11.2址:定西市安定区1号写字楼

11.3人:刘向林

11.4联系电话:0932-8620820

11.5采购代理机构:定西市政府采购中心

11.6址:定西市新城区建设大厦附楼101003

11.7人:刘

11.8联系电话:0932-8363270

11.9号:530184695@qq.com

11.10监督''位定西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11.11详细地址:定西市安定区新城区一号写字楼

11.12监督电话:0932-862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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