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购置中药煎药、粉碎、配制等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 ||||||||||
受采购''位: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委托,代理机构:新疆千益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采购编号:btjy08cgtp2019119,项目名称: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购置中药煎药、粉碎、配制等设备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招标编号:btjy08cgtp2019119 2、项目名称: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购置中药煎药、粉碎、配制等设备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 ||||||||||
分包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用途 | ||||
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购置中药粉碎设备采购项目 | 货物类 | 1 | 中药粉碎设备 | 200000.00 | 200000.00 | 完善中医药发展基础条件,为实现医教研工作奠定基础 | ||||
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购置中药煎药、包药配制等设备采购项目 | 货物类 | 1 | 中药煎药、包药配制设备 | 472000.00 | 472000.00 | 完善中医药发展基础条件,为实现医教研工作奠定基础 | ||||
预算合计(元)/最高限价合计(元) | 672000.00 | 672000.00 |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落实(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的供应商;、生产厂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医疗器械类货物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特殊要求) 6、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10月01日到2019年10月11日 注:投标''位报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采购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登录后,进行付费下载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7、采购文件售价: 人民币0.00 元 8、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4日16点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谈判/磋商时间及地点:2019年10月14日 16点30分 第二开标室(1) 开标地点:八师石河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厅(石河子市41小区120栋三楼) 10、公告期限(不少于3个工作日):2019年10月01日至2019年10月11日 备注:/ 11、本项目采购人: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地址:石河子市北二路107号 本项目采购人联系人:王蔚本项目采购人电话: 0993-2850405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千益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河子开发区北三路石河子大学科技园孵化楼323室 项目联系人: 杜菀如联系电话: 1869931287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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