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盐城市亭湖区财政局审批的政府采购计划,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盐城市亭湖区南洋中心卫生院的委托,就盐城市亭湖区南洋中心卫生院口腔全景机等采购及相关伴随服务项目(thcg-2019z06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盐城市亭湖区南洋中心卫生院口腔全景机等采购及相关伴随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hcg-2019z06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1、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1 采购内容:包含口腔全景机等医疗设备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售前、售后及培训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2 标包划分:一个;
1.3 质量要求:所有货物质量等级均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及要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
1.4 供货期限:中标人中标后须在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含配件)的供应、安装、调试工作,并通过采购人的验收。具体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1.5 供货及安装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1.6 付款方式:设备按要求配送到指定地址、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后的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的50%;当年年底付至合同价的90%;第二年年底结清余款。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
1.7 免费质保期:不低于一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提供终身成本维修维护)
2、本项目采购预算为 49.15 万元。
3、本项目 设定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49.15 万元。
三、招标项目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其他资格要求:
1.1 投标申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包含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的供应商;
1.2 具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
1.3 所投产品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1.4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
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4、本项目 接受 进口产品投标;
5、''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出售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出售方式:网上下载,网址: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
3、售 价:工本费为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现金)
4、其他相关事项: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邮箱(442329925@qq.com)回复和确认。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信息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10月 08 日 14 时 30 分
2、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0月 08 日 15 时
3、接收地点:希望大道中路22号海韵大厦2幢711室(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711会议室)
4、接收人: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5、其他有关事项:本次招标不接受传真报价,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9年10月 08 日 15 时
2、开标地点:希望大道中路22号海韵大厦2幢711室(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711会议室)
3、其他有关事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携带其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位名称:盐城市亭湖区南洋中心卫生院
采购''位联系人:蔡主任
联系电话:15396891622
联系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朝阳新村44号
2、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仇正飞
联系电话:18932250316
联系地址:盐城市区希望大道中路22号海韵大厦2幢717室
九、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 4 份
十、投标保证金要求
1、本次招标 收取 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玖仟捌佰 元整
3、保证金缴纳形式要求:应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本票、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必须提供“解讫通知”联),不接受现金、现金交款''、支票形式的保证金。
开户名: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
帐 号:466358422816
财务咨询电话:18082167151
地址:盐城市区希望大道中路22号海韵大厦2幢717室
4、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十一、其他说明事项
1、本招标文件对采购产品的性能和技术参数要求,均为基本需求参考值,投标产品技术性能应达到同等或更优
2、投标人应按所投产品的实际名称、型号填写真实技术参数值。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位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如不明示的视同完全响应;提供虚假技术参数,如在招标过程中发现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若在中标后发现这种情况将被作为废标处理,相关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盐城市亭湖区南洋中心卫生院
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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