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街垃圾分类精品社区市场化运营项目

所属地区:天津市发布时间:2019-09-17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港街道办事处机关 大港街垃圾分类精品社区市场化运营项目 (项目编号:cyzc-2019-063)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港街道办事处机关委托,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大港街垃圾分类精品社区市场化运营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大港街垃圾分类精品社区市场化运营项目
2.项目编号:cyzc-2019-063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237.16237.16其他服务
三、项目预算
237.16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采购本国产品采购本国产品明细: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营业执照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2、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受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审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2018年度完税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5、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6、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则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09-18 到 2019-09-24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东区七纬路65号利中大厦2号楼三层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应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10-09 09:30
2.开标时间: 2019-10-09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七纬路65号利中大厦2号楼三层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萍
2.联系方式:022-58999678-8012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港街道办事处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街道旭日路46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刘洁:63856600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七纬路65号利中大厦2号楼三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58999678-8012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港街道办事处机关、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详见项目需求书
十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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