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区域街镇文化场所打造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吉林省[项目位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时间:2019-10-16

乐东区域街镇文化场所打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16 11:01[ 打 印 ]

招标编号:sdzb2019-4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东区域街镇文化场所打造工程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计划投资:1078178元。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至东环城路,东至世纪大街,南至武汉路,北至吉林大路区域内的部分小区及街路。

2.3建设规模:在梧桐公园内新建廊架1座、''臂廊宣传栏4座、景墙1座、整石雕塑1个;乐东区域内新建廊架2座、''臂宣传栏23座、整石雕塑2个、特色座椅1个。

2.4计划工期:有效工期为50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所包含的与项目相关的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位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2016~2018年度)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见3.9(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最低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企业,投标时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不作为否决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投标''位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投标''位近三年(2016年—2018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各年均不亏损。(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企业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3.1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16日至2019年10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现场核实准确后接受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提供);

(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提供);

(7)投标''位缴纳的被授权人公告之日前6个月内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需提供官网查询验证方式)、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含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原件及复印件或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http://jy.jlsjsxxw.com:8071/)中打印的电子证书;

(9)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及注册人员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位公章(外省入吉企业提供)。

(10)企业类似建筑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11)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站企业的建筑工程业绩截图(须体现项目名称、中标金额)并加盖''位公章。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位公章,投标''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按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出示有效身份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6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第一开标室(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人民币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街道办事处

地 址:自由大路银川街交汇南行五十米

联系人:宁唯豪

电 话:18686525992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大厦310室

联系人:齐超

电 话:0431-84610086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八、吉林省、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n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区2611室 邮编:130400

3.长春市经开区管委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4630014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点击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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