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9120608
隆阳区瓦房乡2019年沪滇扶贫协作贫困村功能提升项目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保山市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山中招招标有限公司对本次隆阳区瓦房乡2019年沪滇扶贫协作贫困村功能提升项目(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招标的方式确定项目的成交人,该项目的采购方式已获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批准。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投标。
委托单位:保山市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保山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永昌大道北段上营社区路口(中央名门斜对面)
1、项目名称:隆阳区瓦房乡2019年沪滇扶贫协作贫困村功能提升项目(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
招标编号:zzbs2019-68
2、谈判内容:
2.1预算金额:720000.00元
2.2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供货(鼓励提前交货)
2.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采购内容:
序号 | 设备(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9 | 辆 |
3、资质要求:
合格的谈判申请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1.2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和2018年度财务报表,近一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时的财务报表;
3.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网上报名及电子招标文件获取:请于2019年12月06日至2019年12月10日17时30分以前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申请办理企业数字证(ca);
注意: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还需将以下资料通过电子邮箱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413569166@qq.com)未按要求发送报名材料的申请人视为未报名成功。
1)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2)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扫描件);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公告发布媒介:公告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请各位供应商自行查阅。
7、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1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8、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1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9、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保山市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四楼)。
10、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壹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账户:
收款人名称: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保岫东路支行
账 号:6232813960000681689
业务咨询电话:010-86483801
注:参与本项目的拟投标单位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请拟投标单位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ca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确认投标保证金”中对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采购人:保山市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集镇
联系人:番先生
联系电话:0875—3038179
采购代理机构:保山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永昌大道北段上营社区路口(中央名门斜对面)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75-2132866
传 真:0875-2132866
监督电话: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0875-2218607
保山市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75-2135876
11、备注:
(一) 关于电子招标文件获取和递交
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会议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同时携带ca),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3. 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模块化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2)在编制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建议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辨率应小于100dpi。
4. 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
5. 电子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
(1)投标单位需在到开标会议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确保纸质投标文件与网站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当纸质文件与数据电文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当开标评标系统出现故障无法采用电子系统开标评标时,以纸质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2)电子文件开标顺序: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单位的顺序当众开标。
(3)采购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单位按照电子文件的开启顺序上前,使用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三) 技术支持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400-9618-998
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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