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人民检察院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布时间:2020-07-09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项目招标公告

2020年07月09日 09:27来源:接口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品目

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人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宁夏回族自治区区本级公告时间2020年07月09日 09点27分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07-09 09:29 至 2020-07-16 18:29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
开标时间2020年08月04日 08点59分
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预算金额¥31.73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建华
项目联系电话0951-6891070
采购人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银川市灵武市灵州大道西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联系方式09515927196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51-689107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0ncz001801

项目编号:nzc/c200099

项目名称: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预算金额(元):317300.00

最高限价(如有):3173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预算金额(元)备注
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1物业管理服务317300
数量合计:1预算合计:317300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采)发[2014]1057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 营业执照复印件;3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记录);4 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5 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须取得机构总部的授权书。机构总部只能授权1家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招标,且发出授权后机构总部不得与分支机构一同参与本次招标;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 此项目相关的其他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07-09 09:29:18 至 2020-07-16 18:29:31(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08-04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银川市灵武市灵州大道西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方式:095159271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6楼
联系方式:0951-689107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张增光
电话:09515927196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邱建华
电话:0951-6891070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c200099灵武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日期: 2020-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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