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时间:2019-08-20
衡阳市南岳区税务局和耒阳市税务局城北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电梯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编号:hyxt2019-a041)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南岳区税务局和耒阳市税务局城北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电梯政府采购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yxt2019-a041。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品目号 | 标的 名称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采购预算 | 安装位置 |
a02051228 | 乘客电梯 (有机房) | 载人 | 1台 | 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 载重量≥1000kg。 速度:≥1.5m/s。 层站门:4层3站3门。 | ¥29万元 | 耒阳市税务局城北路办公区 |
乘客电梯 (无机房) | 1台 | 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 载重量800kg。 速度:≥1.5m/s。 层站门:5层5站5门。 | ¥29万元 | 南岳区税务局办公区 | ||
合计金额 | ¥58万元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标的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和服务 | 合同条款 | |
电梯 | 本项目采购一共有2台电梯,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完成安装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2)合同签订''位:本项目由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组织采购,合同分别由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南岳区税务局和国家税务总局耒阳市税务局与成交''位协商签订; (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10天内预付合同总金额30%定金。设备到达采购人指定收货地点并经签收后10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须取得特种设备检验部门颁发的《电梯准用证》和《电梯检测合格证》)5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金额的45%,余额5%在电梯交付使用之日起正常运行且无质量问题的前提下,满一年时全额无息付清; (4)质保期:自取得电梯监督检验合格之日起至少一年的质量保证期。 |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 是( ) 否(√) |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位、《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湖南省政府采购两型产品目录》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的须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曳引式客梯),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电梯);
2、投标人为电梯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电梯安装维修资格证b级(含)及以上资质和上述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三、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19年8月20日上午8:00时起至2019年8月27日下午17:00时止(北京时间);
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必须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登录网址http://ggzy.hengyang.gov.cn/),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及成功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将视同报名不成功(以投标截止时间止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显示的下载文件''位为准),其投标无效;
3、网上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时缴纳磋商文件费用。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9月2日上午10:00时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19年9月2日上午10:00时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1号开标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六、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话:0734-8866010
地址:衡阳市解放大道29号
采购代理机构: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建怀
电话:0734-8439857
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7号中信大厦19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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