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项目编号:cndl2019448-1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苍南县档案馆三级等保整改及数字档案馆建设 | 1 | 791000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中标后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和分包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19-09-17至2019-09-27
上午:09:3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苍南县灵溪镇华府新世界17幢2''元604
3.标书售价(元):500
4.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依法获取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10-10 14:30:00
七、投标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收标区
八、开标时间:2019-10-10 14:30:00
九、开标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开标2
十、投标保证金: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书面质疑受理地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华府新世界17栋2''元604室
联系人:金先生;联系电话:0577-64719599;e-mail:893707965@qq.com
2、采购公告上采购文件附件仅供阅览使用,报名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没有报名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在报价评审时对已注册正式进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报价分评审,详细规定见“投标通知(邀请)书”。
2)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3)本次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投标通知(邀请)书”。
3、其他事项
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报名资料:
a) 报名资料封面(封面文字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日期)(格式自拟)
b) 报名登记表(原件)(模板附后);
c) 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提交的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原件)(模板附后);
d)投标供应商针对前来报名者开出的企业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e)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采购组织机构将根据报名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经核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方可购领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供应商未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编号为cndl2019448-1的报名材料和购买编号为cndl2019448-1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77-64719599/18967703275
邮 箱:904607075@qq.com
地 址:苍南灵溪镇华府新世界17栋2''元604室
2、采购人名称:苍南县档案馆
联系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0577-68712567
地址:苍南县玉苍路61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59867927
传真:0577-59867927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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