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闵行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师范大学附属闵行第三小学摄像机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相关的主要经营范围;(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位和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3)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4)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详见七、其他事项)。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师范大学附属闵行第三小学摄像机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12-20180625-473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18-2493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摄像机一台。 5、交付地址:闵行区南江榉路591号 6、交付日期:合同签定后一周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交付使用 7、采购预算金额:25800.00元(国库资金:258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位等的政策功能。 三、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1、合格供应商可于2018-06-28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7-03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3)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4)“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 2、凡愿参加询价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6-28 16:00:00至2018-07-03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询价通知书并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参数投标。 3、获取询价通知书其他说明: 已完成“三证合一”的供应商请上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未完成的请上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 1、询价响应截止时间:2018-07-04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询价时间:2018-07-04 10:00:00 五、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询价地点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www.zfcg.sh.gov.cn 2、询价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莘西路406号。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询价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询价 3、询价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请投标人于开标时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开标等相关要求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22号)规定执行。开标时,若投标人违反《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22号)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投标人公司首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栏目)。报名时需上传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师范大学附属闵行第三小学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闵行区政府采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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