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江县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所属地区:云南省发布时间:2019-11-14

墨江县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发布时间 2019111409


墨江县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云南云岭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墨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对墨江县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编号:ylzb2019-12)面向国内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社会投资方,负责本项目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相关工作等。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采购条件

本项目由墨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县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墨发改基〔201778号)批复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墨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墨江县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墨政复〔20183号)批复了项目实施方案。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物有所值评价经墨江县财政局以墨财〔2017431号和墨财〔2017430号审批同意;并授权 墨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现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向 墨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经墨江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批,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社会资本。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点

本项目包含县城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第三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废渣弃土场工程三个子项目,其中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位于墨江县主城区北部片区,在高速公路北入口和火车站片区东入城口之间,将老城区与火车站片区、埔佐片区和碧溪片区等组团相连;第三自来水厂位于墨江县劳教所东北侧坡地,其取水工程位于在坝卡水库附近楚江公路西侧;废渣弃土场位于墨江县联珠镇班中村班中坡头。

2.2建设内容

1) 县城北部片区基础设施

墨江县城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含老城区连接火车站片区、埔佐片区和碧溪片区等组团的重要的16条路线进行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道路照明工程、道路绿化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等建设内容

2)第三水厂及配套管网

墨江县第三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按近、远期结合实施的原则,新建取水构筑物、原水输水管、水厂、清水输水管、配水管网以及附属设施。

3)废渣弃土场

墨江县废渣弃土场建设主要为废渣弃土场主体工程及其附属设施,主体工程包括挡渣坝、截洪沟、地下水导排系统、场内作业道路等,附属设施包括地磅房、作业机械车棚等。

2.3运营内容

本项目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spv公司负责运营的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的16条道路清洁、维护及使用,路内停车和公交站台的广告及冠名管理,道路内路灯、灯杆广告管理;第三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和废渣弃土场的日常运营管理、检修及维护保养。

2.4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可研批复估算总投资为 95931.14 万元,其中:北部片区基础建设的估算投资为76736.65万元,在总投资中占比为80.00%;第三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的估算投资为16689.35万元,在总投资中占比为17.40%;废渣弃土场建设的估算投资为2505.14万元,在总投资中占比为2.6%ppp 模式下,按拟设投融资结构及融资成本(6.55%)重新估算建设期利息,估算总投资调整为100205.91万元(含建设期贷款利息4445.18 万元)。

2.5投融资结构

1.股权结构

1)项目资本金

本项目资本金比例为30%,项目调整后总投资为100205.91万元,本项目资本金暂定为30062.00万元(以金融机构要求为准进行调整),超过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部分,作为资本公积处理。其中:政府方项目资本金出资3006.00万元,持股比例10%;社会资本方项目资本金出资27056.00万元,持股比例90%。项目建设期内,如根据融资需求,需要增加股权出资部分,由""方按股权比例共同承担。

特别规定:

政府与社会资本均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项目资本金;

不得以债务性资金充当资本金。

2)注册资本

a.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政府出资代表拟与中标的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项目公司。""方在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比例与项目资本金出资比例一致,具体在合资合作协议中约定。

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在投资协议约定金额,按照项目建设需要,经""方协商一致后按规定时间、比例到位。

b. 其它要求:

中选社会资本与出资人应为同一人,社会资本不得自行指定其子公司、关联企业、基金等第三方代为出资或持股。

若社会资本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引入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参与本项目的,应当遵守国资发财管〔2017192号文相关规定。

3)其它资金

a.政府方出资代表在项目合作期限内,不分享收益,但如项目公司产生超额收益,政府方按合同约定的超额收益分成比例执行(按本方案4.5章节执行)。

b.合作期内,若项目获得国家、省级、市级、县级的奖励或补助资金,或者争取到国家基础设施专项基金,视为政府方投入,经""方同意,减少项目公司融资金额或抵减可行性缺口补助支出,资金有特殊用途的,从其规定

2.融资结构

本项目除项目资本金外的债务资金需进行融资,约为调整计算后总投资的70%,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予以解决,如项目公司不能顺利完成项目融资,则由社会资本方协助项目公司足额融资到位。

2.6运作方式

本项目属于政府基础设施类项目,根据项目特点,并参考目前行业内类似项目的通行操作办法,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

先由墨江县住建局与中标社会资本签署《投资协议》,由云南墨江回归兴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中标的社会资本方签订《股东协议》,拟订《公司章程》,共同组建项目公司(spv)。然后,由墨江县住建局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

合作期间,项目公司拥有项目的占有权、经营权、使用权及收益权,政府方在项目公司不具有实际控制权和管理权,但行使监督权,依绩效考核结果向项目公司付费,同时在股东协议里约定在涉及重大事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公共安全及公共服务事件、改变项目性质及类型、合同性质的实质性改变等)时需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按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定程序完好、无偿、无债务、不设担保地移交给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机构。

对于经营收入不足以覆盖社会资本投资及合理回报的缺口部分,由政府通过财政预算,根据ppp项目合同并按照绩效考核结果给予项目公司可行性缺口补助。

2.7 回报机制

目前,根据类似项目及本项目特点,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广告收入、水厂供水收入及废渣弃土场掩埋收入,本方案中价格根据墨江县物价等相关数据类型及收入确定。

经测算,本项目使用者付费产生的收益不能覆盖社会资本投资及合理回报,项目回报机制适用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其中:使用者付费部分来源于本项目运营收入,可行性缺口补助来源于县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

2.8合作期限

本项目总合作期22年(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第三自来水厂项目建设期2年,运营期20年;废渣弃土场的建设期为1年,因土地面积有限,在填埋利用过程中可使用面积不断减少,按垃圾填埋接受量及土地面积得出运营期为13年,13年后移交政府),自ppp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

2.9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社会资本投入、金融机构贷款等。

2.10质量标准

1)工程建设质量验收

县城北部片区基础设施: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要求及相应的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组织验收,要求工程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

第三自来水厂建设项目:水厂给水管道符合《给排水管道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50268-2008)及《村镇供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sl688-2013)要求,水厂的构筑物设施符合《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的要求,并符合其它水厂施工相关专业的验收规范要求。水厂建设要求经过72小时试车达到设计供水量要求。

废渣弃土场项目:废渣弃土场的筑坝工程应符合《压式土石坝施工规范》(dl/t5129-2013),弃土场的排水设施符合相关专业规范要求。废渣弃土场项目按相关规范一次验收合格。

2)运营维护服务标准

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建成后16条道路的日常管理、维护等内容;第三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和废渣弃土场的日常运营管理、相关检修及维护保养。运营维护和管理服务标准应符合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达到批复的设计功能及标准。

2.11标段划分

本次采购只设一个标段。

2.12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申请人超过5家时,评审小组按照评分标准对各申请人进行评分并排序,前5名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如出现总分并列的情况,则投融资能力得分最高者优先;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足或等于5家时,评审小组不再评分,申请人直接通过资格预审,排名不分先后。

合格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不足三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三家的,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条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2法人资格: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的企业。

3.3资质要求

3.3.1建设企业资质条件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2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3.3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中级职称及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资格,且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施工方提供)。

2)技术负责人需具备高级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施工方提供)。

3.4企业业绩要求:提供近五年(2014年至今)在中国境内具有投融资或施工或运营任一形式的(''项金额不少于4亿元的市政工程类项目。已完成或在建均可)的1个业绩材料,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或政府相关批文等。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各方均可提交业绩证明材料,业绩可累加。

3.5财务状况(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所有成员须满足):

近三年(指201611日至20181231日,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起至递交之日)财务状况良好,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6投融资能力(如为联合体 ,由联合体中负责投融资的''位提供):

1)提供银行出具的申请人(含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位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存款余额证明(证明时间为距离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前六个月);

2)融资能力:要求申请人具备与本项目相匹配的融资能力,具体包括:

申请人具备为本项目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经验,融资能力证明为: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信托、证券、保险等)提供的,不低于7亿元的授信额度证明或贷款意向书,且授信在有效期内。申请人可以提供一项或多项融资能力证明材料,累计额度满足要求即可。

3.7商业信誉要求:

3.7.1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且未被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且处罚期未满的。

3.7.2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本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日前一个月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的查询证明(网络查询件,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8其他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1)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9主体要求:

1)申请人可以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企业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联合体各方必须持股和出资,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具体分工,并需在采购阶段明确持股比例。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含三家),且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3)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自行确定,联合体成员对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除外)。

5)采购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191114日上午0900分至20191120日下午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进入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

4.2系统内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有效期内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若以联合体投标,各方授权牵头''位中的同一人做为委托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企业已三证合一,则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彩色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若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具备资质方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适用)到 云南云岭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小坝路2号金尚俊园c30楼)确认并领取纸质资格预审文件。

4.3资格预审文件免费提供,现场领取(不提供邮寄)。

4.4 未按规定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不具备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申请人自行承担。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2现场递交: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2份及电子光盘1份。确保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致(可用网上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直接打印),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125日上午0900分(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墨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若申请人未按规定递交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光盘,未按规定在网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上同时发布。

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可能危及第三人利害关系的任何法律责任。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墨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 墨江县回归大道15

联 系 人: 柴杰

联系电话: 0879-4232661

采购代理机构: 云南云岭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昆明市盘龙区小坝路2号金尚俊园c30

联系人: 曹慕华(13888182723)、曹建芬(13629665036

话:0871-65749339

真:0871-65749575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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